J4 ›› 2012, Vol. 43 ›› Issue (21): 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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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长流规修编中的体现

张金锋   

  • 收稿日期:1900-01-01 修回日期:1900-01-01 出版日期:2012-11-14 发布日期:2012-11-14

  • Received:1900-01-01 Revised:1900-01-01 Online:2012-11-14 Published:2012-11-14

摘要: 为在长江流域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社会经济发展,在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中,结合流域水资源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各主要用水区从用水总量、河流纳污总量及用水效率3个方面进行了规划。在确定用水排污指标的基础上,选定了长江及主要支流的主要控制断面,水行政部门可通过对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基流、水质, 以及省级行政区污染物入河总量等指标进行监控,以实现流域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