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5月13日至14日,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管理软件配发和培训会议在济南召开,防火部部长秦洪水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管理软件配发和培训会议精神,省公安厅消防局政委王宪春就重点单位申报管理软件使用与管理、消防信息化建设以及当前主要消防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高度重视重点单位申报管理软件配发和培训工作,确保5月底完成重点单位申报信息录入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切实抓好公众聚集场所和加油站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 相似文献
2.
为了提高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做好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双百日竞赛活动”,8月11日至12日,广西钦州市消防支队举办了一期消防安全培训班,对钦州市协盛公司的300名员工进行了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和实际操作灭火演练。 相似文献
3.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频发,人员伤亡多,财产损失大,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本文在总结我国公众聚集场所火灾总体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四个特点,指出了消防管理中存在的四个问题,并对如何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必须先行。为从制度、体制上解决好“防”的问题,攀枝花消防支队指导全市540余家重点单位全部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支队利用消防公众服务平台,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纳入网络监管,对制度的落实进行动态监管,使消防安全管理实现了制度化转变。 相似文献
5.
初冬时节,气温突降,巴渝大地却掀起了消防宣传的热潮。11月7日至9日,重庆市各地消防部门深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公众聚集场所,开展了以“关注消防,关爱生命,共筑平安”为主题的“119”消防日消防宣传活动,推动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 相似文献
6.
7.
3月3日,中卫县对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吴忠市消防支队特别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授课。此次培训吸纳了中卫县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酒店、火锅店等25家单位的82人,其中有业主也有员工。支队专业人员向他们讲解了消防法律法规、“61号令”、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内容。这次培训是根据公安部、劳动部《关于开展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安全培训规定》而举办的。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培训证》。培训班学员中来自草原兴发火锅城的沈红玲女士表示:不来不知道,一来收获真不少。以前就是引不起… 相似文献
8.
9.
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我国消防行政管理中运用十分频繁的手段之一,比如:2000年,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专项检查。2001、2002年,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治理。 相似文献
10.
公众聚集场所历来是消防监督的重点,其消防安全状况关乎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而,这些场所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成为其首当其冲的工作内容。然而,一些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不顾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趋利经营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致使他们经营的场所内滋生重重火灾隐患仍我行我素;针对这些场所的经营者,必须用大力整治其违法行为,必须用重典对其予以处罚。 相似文献
11.
6月11日,武汉市公安消防部门出动千余警力,开展了近年来最大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执法行动,200余家违反消防安全法规、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被责令停止经营。 相似文献
12.
13.
日前,江西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文化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全省11个设区市5000余家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185家社会单位接受了消防安全检查验收。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晓洲 《新安全 东方消防》2002,(12)
10月27日至29日,由公安部、教育部、监察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等11个部委局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对申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开展了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上海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目前,在上海消防部门的监督下,803家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已整改完毕,94家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被依法关闭。检查组认为上海市各级政府的消防工作卓有成效,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系数也大为提高,检查组对在上海检查的结果表示满意。 相似文献
18.
《新安全 东方消防》2000,(7)
2000年6月发布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消防学校(浦东东塘路300号,电话58612692)。是上海市消防局下属承担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的专门机构。该学校系市消防局根据公安部、劳动部《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授权唯一承担本市社会面消防安全培训任务的单位。培训对象(一)消防安全责任人;(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三)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人员;消防控制中心的操作人员;(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作业人员;(五)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该校所发的各类消防培训证书,均为我局认可。其它任何单位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