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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条 为了加速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均可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 信息产业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方法,信息产业部对全国软件产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建议,确定各地省级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向其授权或撤销对其授权,并公布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名单; (二)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三)受理对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其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确定本行政区域地(市)级软件企业认定机构; (二)会同同级税务部门...  相似文献   

2.
《电子科技》2000,(24):13-14
信息产业部11月9日发布第一条 为了加速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业的发展,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鼓励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含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下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本办法所称集成电路产品,是指集成电路设计软件、电路(含国内企业自主设计而在境内确定无法生产需委托境外加工的集成电路产品,下同)。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并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集成电路产品可享受《鼓励政策》规定的…  相似文献   

3.
信息产业部授权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的认定机构,负责受理进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的认定工作。现将2001年度第二批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申报认定的集成电路产品予以公布。根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实施细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异议期为一个月,各单位申报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产品的详细情况已公布在该单位的网站上,并均已链接到www.chinaicip.com,如有异议请向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全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 人:任振川 电话:010-6820…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 为了加速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鼓励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含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下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本办法所称集成电路产品,是指集成电路设计软件、电路(含国内企业自主设计而在境内确实无法生产需委托境外加工的集成电路产品,下同)。本办法是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集成电路产品享受《鼓励政策》制定的审定办法和认定程序。第三条 信息产业部、国…  相似文献   

5.
《世界电信》2001,14(1):47-48
第一条 为了加速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业的发展,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鼓励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含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下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集成电路产品,是指集成电路设计软件、电路(含国内企业自主设计而在境内确实无法生产需委托境外加工的集成电路产品,下同)。 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并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集成电路产品可享受《鼓励政策》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四条 …  相似文献   

6.
《集成电路应用》2008,(1):10-10
2007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下发(《信部产[2007]666号》文,依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经审定197家企业通过2007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年度审查。其中上海富瀚微电子有限公司等63家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通过年审。以下企业需于2008年2月15日前到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盖“2007年度年审章”,并交纳年审费用。  相似文献   

7.
国内要闻     
正2013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公布数家公司可享财税优惠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3年度通过年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共395家企业上榜,同期还发布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经认定和年审合格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凭本年度有效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可按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此外,第二次及以上进行年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除符合财税[2012]27号文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为加速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均可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第四条 信息产业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方法,信息产业部对全国软件…  相似文献   

9.
重要提醒     
《集成电路应用》2008,(4):10-10
2008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审的受理工作即将结束,尚未办理单位请务必于4月20目前将2008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审材料报至协会,以防错过2008年度年审时间。  相似文献   

10.
《通信世界》2001,(5):1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7号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已经2001年1月5日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 长二ОО一年一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用户申诉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处理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的争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信管理机构,是指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本办法所称申诉受理机构,是指全国电信用户申…  相似文献   

11.
《半导体技术》2001,26(2):60-6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上海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除享受《若干政策》、国家及本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外,同时执行本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机构和认定程序,由市信息办会同市计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 软件产业   第四条 由市政府安排5亿元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软件项目、软件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为相关国家项目提供匹配资金。   在上述资金中,专门设立风险种子资金,与国内外各类创业基金、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软件产业。   第五条 市经委、市科委、市信息办等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每年从其掌握的各类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5%的资金,用于支持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项目的研究、开发。   第六条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的各类科技风险投资机构要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其他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对软件产业进行投资。   由市重组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工作。   第七条 凡在沪注册并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用2000年1月1日以后企业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本市软件企业,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与该投资额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本市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   第八条 浦东软件园、上海软件园、国家信息安全(东部)基地和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内的软件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0%的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政府在专项资金中支持相关园区、基地,用于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对软件企业的设立实行登记制。   第十条 由政府投资的项目,软件系统价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   政府机构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购买涉及国家安全的软件产品,采用政府采购的的方式进行。   软件安全产品经国家信息安全认定机构认定后,方可在本市销售。   第十一条有关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版行为,并配合司法机关维护知识产权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必须使用正版软件。   各级财政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政府机构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购买正版软件。当年不购买正版软件的,予以调减相应预算。   第十二条本市建立软件产品出口的互联网专用通道。通过专用通道出口的软件产品,经海关确认后,可按有形贸易方式进行收付汇核销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企业进口软件(含软件技术)再开发后出口的,经海关核准,对该进口软件(含软件技术)采取适当保税措施或按加工贸易办法办理。   第十四条经认定的软件企业,按有关规定享有软件进出口经营权。   市外经贸委、市经委等部门和上海实业(集团)公司所属各海外公司要支持软件企业到境外开设分支机构,并在设立和办理手续等方面对这些企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十五条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设计人员的奖励,经市信息办报市政府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实物形式给予软件人员的奖励部分,准予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软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经评估验资后,可作为无形资产追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第十七条软件企业人员出国,可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办法;需要经常派员往返香港的软件企业,可申请办理多次往返香港的手续;无行政主管部门的软件企业人员出国(境),经市信息办确认,可以通过因公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   第十八条高等院校要加强计算机、软件等专业建设,允许在校学生转向软件专业,允许在校学生到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对成绩突出者,可给予学分。   高等院校在与软件专业相关的课程教学中,实行“双语”教学。   第十九条鼓励境内外高等院校、教育机构、著名软件企业合作办学或建立软件职业培训机构,培养软件人员。   软件人员的培训,纳入本市智力引进计划。在智力引进项目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软件人员参加培训。   第三章 集成电路制造业   第二十条新建的芯片、掩膜、封装、测试等集成电路制造及相关项目,经认定,属于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由地方财税比照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扶持。   第二十一条 将新建的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列为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对其建设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人民币部分,提供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   第二十二条 对新建的集成电路芯片生产项目,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免收该项目所需的自来水增容费、煤气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   第二十三条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场等单位建立全天候预约制度,为集成电路企业进出口货物设立特快专门报关窗口,提供10小时内取、发货便利。   第二十四条 由市重组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工作。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参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支持上市的集成电路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增发等方式,扩大规模。   第二十五条 本政策规定中第七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软件产业的有关政策,亦适用于集成电路企业。   第四章 集成电路设计业   第二十六条 由市科委制定专项资助计划,安排经费建立IP库(集成电路设计构件库),并构建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平台,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设计服务和性能、质量的评测认证。   鼓励电子整机产品生产企业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联合开发新产品。   第二十七条 境外企业向国内企业转让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等使用权或所有权,其中技术先进的,经同级财税部门核准,免征预提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设计的集成电路,确实需要到境外生产芯片、掩模或进行封装、测试等工序的,其加工合同(包括规格、数量)经市信息办认定后,产品进口时按优惠暂定税率征收关税。加工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中的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如加工过程中需要回国内完成某些中间步骤后,再到境外继续加工的,采取适当保税措施。   第二十九条 本政策规定第二章对软件产业的有关政策,亦适用于集成电路设计业。  相似文献   

12.
《电子与封装》2001,1(2):4-5
<正> 根据信息产业部信部产[2000]1067号文《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 申报(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一式四份,附软盘或光盘一份。(2)集成电路产品认定申请表、集成电路产品  相似文献   

13.
《半导体行业》2005,(3):14-15
根据信息产业部信部产20001067号文《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4.
近日,笔者从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会议上获悉,信息产业部将出台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认定的有关管理办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此管理办法的即将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经过信息产业部认定的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企业将能够享受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相应的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5.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3年度通过年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共395家企业上榜,同期还发布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6.
中国南科集团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一家集研发设计、晶圆制造(含单晶硅材料生产)、封装、测试及销售为一体的垂直整合型集成电路制造商,2007年度获得国家四部委(即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文确定的全国首批集成电路高新技术鼓励发展企业。南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POWER MOSFET技术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以性价比优势取代进口,前景广阔。  相似文献   

17.
协会要闻     
组织专家组对设计企业进行年审日前,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组织专家组对上海市及苏州市委托的2006年首批申报认定的7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评审,同时对以往已经认定的69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年审。  相似文献   

18.
根据信息产业部授权,省信息产业厅决定成立山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三、四级企业资质的审批以及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认定中国赛宝(山东)实验室暨山东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为山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授权认证机构,受理省内外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的申请,进行三、四级资质的认证工作。该所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现可受理申请。此前,信息产业部已经确认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与中国赛宝实验室赛宝认证中心(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二级资…  相似文献   

19.
业界     
电信用户申诉受理电话有变 为方便全国电信用户申诉,信息产业部近日同意核配“12300”替换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原电话(010)96123,作为信息产业部和各省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的申诉热线电话号码。该号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 西藏阿里地区光缆正式建成开通阿里地区光缆全长1400公里,总投资1.7亿元,是全国电信系统援建项目,也是西藏区内最长的一条光缆。它的开通,也标志着全国所有地区均开通了光缆。 电力和税务获全国统一电话号码 近日,信息产业部为国家电力公司核配了开展供电服务使用的统一电话号码9559…  相似文献   

20.
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日前组织上海市及浙江,苏州地区业内专家对以上三地区78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年审,并对7家新申报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认定的初步评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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