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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篇首语:2012年是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制度实施十周年。十年来,国家认监委以服务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根本目标,坚持弘扬改革创新的进取精神,在"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管理框架下,推动着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科学发展。在CCC认证十周年之际,本刊记者对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许增德主任进行了专访。许主任介绍了我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十年的总体情况和重要成果,结合认证模式、标准依据、宣贯培训、监督监管、国际化合作等问题,详细阐释了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2.
结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第九条中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对生产企业如何实施产品电磁兼容一致性控制,从而保证批量生产的产品持续满足3C 认证电磁兼容一致性的要求,给出了建议和方法。  相似文献   

3.
8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该制度是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已被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它通过制订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如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我国将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与安全认证强制监督管理制度统一起来,实…  相似文献   

4.
2007年3月29~30日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TC01认证技术组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TC01组的委员专家、其他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组长和协调员对ODM、工厂检查、关键件变更、责任机制和检测可追溯管理等目前影响认证有效性的主要技术性问题进行了研讨,形成了会议决议.以下是决议内容.  相似文献   

5.
“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成立暨工厂检查技术研讨会”于2003年10月29日至31日在福建召开,各技术专家组组长及工厂检查技术专家组全体成员共计49人参加了会议。国家认监委裘亦良总工程师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技术专家组作为技术性组织,主要为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提供技术支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其主要职责是研究认证实施规则中采用的标准、技术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对认证实施规则的制修订、完  相似文献   

6.
质量快讯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全面启动 经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日前在武汉、上海、南京、杭州、福州、青岛、广州、深圳、成都、西安、沈阳设立分中心,这标志着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这11个分中心将承担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企业申请CCC认证的工厂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据介绍,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的“四个统一”,是我国政府在加入WTO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根据这一承诺,从今年5月1日开始,停止受理原CCIB(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和原CCEE(中国电工产品质量认证)申请,转而开展CCC认证,从明年5月1日开始,所有统一目  相似文献   

7.
为了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取代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产品质量安全许可制度(CCIB)和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安全认证制度(CCEE)。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制定了“四个统一”的新的认证制度(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目录,统一标志,统一收费),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文件。本刊将陆续刊登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供广大客户参考。  相似文献   

8.
国家认监委已于2001年12月7日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于2003年5月1日开始实施,自2003年5月1日起,列入第一批强制性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加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3C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相似文献   

9.
介绍国内外主要的汽车照明认证制度——欧盟的E-Mark和e-Mark、美国的DOT、我国的CCC认证,及其在规范市场行为、保障人身和车辆安全中起到的作用,提出了加强LED车灯产品认证关键技术研究、强制性和自愿性认证结合、以及加大财税政策采信认证结果等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10.
质量资讯     
《电子质量》2004,(11):49-50,48
国家认监委将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抽查工作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决定在2004年10月下旬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广东、四川、重庆、山东、辽宁五省市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据悉,此次执法监督抽查的重点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的整体状况以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情况;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责任、人员、措施和组织保障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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