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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恰是生意人的盘点之时,《中国防伪报道》平时也多为消费者的吃穿住用行支招儿。过了2004年迎来2005年,现在又到重新出发的时候了,我们也来就食品行业回顾一下2004年。说起吃,可以先从2004年年度3.15主题入手。2004年年度的3.15主题是“诚信与维权”,一般商品的诚信与维权大都有一个先后关系:发现商品是假劣商品,那么,商家的诚信出了问题,被消费者怀疑,从假劣出发,消费者走向维权。当然,如果维权做的好,对于商家的诚信也是一个制约,因为维权是消费者手中的武器,这就使得商家必须具有自己的诚信。然而,问题是如果这个商品是“吃”呢?食品出了问题,诚信与维权可就不那么简单了。再按住话题,假设一下,万一“吃”出了事,消费者作为维权行动的施动者出了问题,那么谁去维权,又怎么来为这个已吃出了“问题”的消费者维权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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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己的手表只走了40分钟,停车场计费器的时钟却走了一小时;网上商城上"秒杀"倒计时器一分一秒地跳动着,却总是抢不到相中的宝贝;国家明文规定记名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一些商家到时间就把卡里的钱没收了;当我们因为商品和服务而维权的时候,是不是也该为自己的时间而维权?本刊推出的"时间都去哪儿了"专题报道,旨在帮助消费者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时间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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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对于现在的家电市场来说,家电售后服务跟不上。特别是厂家基本把精力和资金投在了产品销售方面,对售后关注极少,有不少消费者购买家电遇到故障即无法得到商家支持及解决,采用迂回手法规避消费者。目前从事家电维修的专业人员少之又少,且收费不合理,分布不明确,引至不少黑心唯利是图的商家也加入争夺市场。关于家电如何保养清洁,商家顾着成本问题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一服务,也没有向消费者宣传家电如何清洁才合理,市面上的相关产品也不多见,几乎是市场空白。从单方面可以看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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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买的冰箱才使用4个多月就坏了,明明还在保修期内,商家却以"冰箱损坏系突然停电又马上送电造成"为由拒绝保修。近日,山东省东明县消费者黄女士遇到了这样"窝火"的事。无奈,她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执法人员运用《消法》中"举证责任倒置"的相关规定,成功为黄女士维权。2014年5月6日,黄女士花费1599元在东明县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冰箱,保修卡上注明可保修1年。9月27日,黄女士发现,冰箱突然出现故障,已无法正常使用了。黄女士非常着急,立即打电话到该品牌售后服务部,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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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我们这些消费者又可以好好过过上帝瘾了,此时全社会都会对消费维权问题特别关注,热热闹闹一阵后,一切又都恢复平静,这也难怪,一年只有一个"3.·15",消费者哪能天天过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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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逢“3·15”,媒体上有关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艰难的报道俯拾皆是。众多消费者放弃维权,与其说维权意识淡薄,毋宁说是因为维权负担太重,困难太大。 消费维权有多难?昆明市的陈先生4年前花53万元,买了“一套在建商品房,付款不久大厦停建了,房地产商不退钱,理由是“有关部门让停盖的”。陈先生赢了官司,法院却说执行问题“要等有条件时才能解决”;到主管部门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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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防伪报道》2015,(9)
近年来,很多行业以办理"会员卡""贵宾卡"等方式,推出了各种美容卡、健身卡、洗车卡等预付费式消费卡。然而,许多消费者在被这些"会员卡"绑定之后,也招来了诸多烦恼,"馅饼"变成了"陷阱"。2015年9月10日晚上,小编外出吃饭,路过经常剪头发的美发店时,突然发现这家店已经人去楼空,大门紧闭,怎么回事?经打听,店主跑路了,员工工资泡汤,会员及店内设施被卖给了另外一家美发店,然而,会员卡在另一家店只能按原价消费,没有任何优惠,除非继续续费,才能享受"会员"待遇。唉,一个月前小编我刚刚续费500元的会员卡打了水漂……那么什么是预付费式消费卡?您是不是也办理了类似的会员卡呢?提高警惕,理性消费,请对照以下五个特征进行辨别:一是服务承诺兑现差;二是交款容易退款难。三是商家易主,或突然蒸发,甚至一些不法经营者借办卡之名敛财诈骗;四是预付金额、消费情况、所剩余额等资料信息只存在商家的电脑或本子里,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只能任由商家说了算;五是大多预付式消费不签订合同,权益受损举证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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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久前,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外透露,由其制定的"木家具、床垫、沙发等3项家具有害物质限最国家标准"将有望于今明两年出台。这意味着,家具检测即将告别"大卸八块"的破损检测时代。新标准即将出台凡经历过所购买的家具出现环保隐患需要维权的消费者都知道,家具做不做环保检测是一道两难的选择题:如果不把家具送检,那么得不到污染数据,消费者就没法维权;如果把家具送检,破坏性检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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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本××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时下,不少商家在商业广告的末尾以及店堂促销、打折海报的下方都喜欢加上这一句话。而“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也已成为不少商家在营销活动中的流行用语,但不少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都不免产生这样的疑问:最终解释权是什么意思?商家使用这句话的用意何在?商家究竟有没有权对活动“最终解释”?遇到“最终解释”损害消费者,该如何保护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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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工商局首次公开披露了耐克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同样一款篮球鞋,在国外销售时以前后掌双气垫为卖点,卖给中国消费者时却变成了单气垫,而且价格比国外还贵500多元。这种奉行双重标准侵害中国消费者的行为,让耐克公司被罚款487万元。应该说,中国消费者遭洋品牌"另眼相待"久矣。从食品到服装,从电子产品到汽车,从产品质量到技术标准,从售后服务到危机处理,众多知名企业都曾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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