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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在调研城镇自来水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城镇自来水水资源费在征收标准、征收方式、征收依据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争议和不完善之处。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从明确将水资源费计入供水成本、实行阶梯水价、加强对公共供水企业的计划用水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城镇自来水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龚友良 《中国水利》2012,(4):39-40,44
南水北调工程充分发挥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的关键在于受水区水价改革.分析受水区自来水厂取用当地水和南水北调工程水供水利润的形成,探讨调水工程公益性与市场化问题,提出受水区应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到大于调水工程供水成本,以及调水工程水价应逐步市场化.  相似文献   

3.
目前,在乡镇供水方面,由于水价大大小于其应有的价值,出现了很多地方农业水的利用率不足50%,工程严重失修,管水人员工资无保证的现象。因此,对乡镇供水进行合理的价值核算,以利征收农业水资源费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4.
根据潍坊市水资源紧缺状况和城市工程供水价格现状,分析了水价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初步设想了工程供水的管理体制,探讨了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思路,提出了水价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水的价值、反映水的供求关系,要有利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及提高供水利润率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供水事业等新观点。  相似文献   

5.
康晨 《河北水利》2010,(10):44-44
<正>当前,我国城市水价改革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各地水价改革进程快慢不一、总体缓慢;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小、标准低,尤其是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尚未到位,价格总水平较低;水价结构不够合理,上涨收入的归属与使用不够明确;污水处理费的开征时间较短,标准较低;水费的实收率低,征收管理中还存在不完善的方面;水务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缓慢,特别是城市供水行业引入市场机制的改革滞后。  相似文献   

6.
对水利供水特殊供水价格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谈昌莉 《人民长江》1999,30(9):46-48
水利供水的价格问题关系到水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水利供水的特点,按照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商品价值规律理论,对水利供水的两部制水价,补贴水价、超计划用水介等进行了研究。为了水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按照水利产业政策,建立健全水利供水价格体系;对水利供水工程应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及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的水价政策;对水利工程供水的政策性亏损部分,实行水价补贴政策;争  相似文献   

7.
我国水资源短缺,供水水价是调节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一种重要手段。供水工程制定水价的基本原则为:①价值规律原则;②供求规律原则;③补偿成本原则;④合理利润原则;⑤用户公平负担原则;⑥及时调整价格原则;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原则。影响水价的要素是:①国家经济发展水平;②水资源拥有量及其开发程度;③水的供求关系及供水质量;④农业用水比重等。  相似文献   

8.
关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的调研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88年颁布的《水法》明确规定了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由于多种原因,水资源费征收办法未能出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水法》规定和有关件要求,陆续制定了各区域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为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加快“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水利部水资源司组织调研组对全国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的建立,初步扭转了水资源无偿使用和无序取水,节水效果明显,促进了水源涵养和资源合理配置。但也存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混乱,部分地区征收标准偏低,地方政府干预问题突出,影响水资源费全额征收等问题。因此水资源立法需明晰水资源费的性质、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使用方向,同时要着力解决农业用水征收水资源费,中央直属电厂征收水资源费,地热水、矿泉水征收水资源费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何华  任建明 《中国水利》2004,(15):18-19
北京城市公共供水水资源费征收体制在过去的20多年里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节约用水,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但是由于现行水资源费的静态管理模式阻碍了水资源费补偿和调节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不能真正从根本上达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因此,对水资源费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水资源费的经济杠杆作用,是引导各用水户节约用水、合理用水,提高水资源合理利用程度的必要手段.  相似文献   

10.
为使有限的水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我国在深化水利改革中,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按成本计收水费,并对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征收水资源费,采用以水养水的措施,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供水工程的良性循环。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同志对水费与水资源费分辨不清,概...  相似文献   

11.
《给水排水》2015,(4):97
<正>我国在水资源、电力、环保等领域,将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在水资源价格方面,按照"十二五"末水资源费调整的指导标准,督促地方加快调整步伐。出台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主体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并实行两部制水价。出台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政策,全国约30%的设市城市已推行阶梯水价制度,节水效果明显。  相似文献   

12.
1 问题的提出 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调整水价要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相结合。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应当创造条件在2003年底以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他城市也要争取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取消部分地区实行的用户用水最低消费(月用水流量底数)的规定;各地要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实行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办法,拓展水价上调空间,增强企业、居民的节水意识。  相似文献   

13.
关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的调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8年颁布的《水法》明确规定了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由于多种原因,水资源费征收办法未能出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水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陆续制定了各区域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为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加快“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水利部水资源司组织调研组对全国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的建立,初步扭转了水资源无偿使用和无序取水,节水效果明显,促进了水源涵养和资源合理配置。但也存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混乱,部分地区征收标准偏低,地方政府干预问题突出,影响水资源费全额征收等问题。因此水资源立法需明晰水资源费的性质、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使用方向,同时要着力解决农业用水征收水资源费,中央直属电厂征收水资源费,地热水、矿泉水征收水资源费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山东省南水北调供水区城市生活及工业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制定合理的水价政策是保证南水北调工程良性运行的关键之一,合理的水价政策必须建立在用水户承受能力分析的基础上。在南水北调供水水价测算、现行水价调查的基础上,对山东省南水北调供水区城市生活及工业用水水价承受能力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2009年以来,中国各大城市水价纷纷上调。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7月3日表示,当前中国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仍然存在征收标准偏低、征收范围偏窄等问题。各地的这些调价措施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  相似文献   

16.
贾屏  徐建新 《人民黄河》2012,(8):99-101,104
在现有源水水价的基础上,对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后受水区部分省(市)的居民可承受水价与2006年、2010年现状水价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调水后带来的源水价格和水源结构的变化,对最终用户水价的影响远小于2006年、2010年可承受水价的提价空间。调水后居民生活用水提价值占2006年提价空间的比例不超过42%,占2010年提价空间的比例不超过53%,因此用水户有足够的承受能力。考虑到节水、工程的良性运行和居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应合理制定水价,调整人们的用水行为、改善用水结构,使当地水和外调水合理利用,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17.
分析了可持续发展水价理论的内涵及主要组成,重点分析了水资源费确定的理论基础——资源成本及其构成。从天然水资源价格、水资源前期投入与宏观管理费用分析入手,分析了水资源费标准确定的方法,并以北京市为例计算了北京市供水资源成本,初步确定了不同水源、不同用水户水资源费标准,为北京市落实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奠定了基础。该成果可为我国水资源成本的计算与水资源费标准的确定提供一种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18.
都瑞丰 《人民长江》2015,46(6):7-9,13
回顾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价形成过程,指出了现行水价方案存在的问题。对真实水价形成机制进行了论述,认为制定水价应遵循公平负担、成本回收、合理利润、价格调整和水资源配置原则;同一水质、同类用户、不同水源的用水,应执行统一的水价;不同行业实行不同水价。鼓励受水区各省市间开展水量配额交易,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供水水价既要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又要保证供水管理单位能够正常持续经营,具备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相似文献   

19.
刘长垠 《治淮》1999,(4):43-44
1985年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价和管理办法》(下称《水费办法》)中规定“凡水利工程都应实行有偿供水。工业、农业和其他一切用水户,都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198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对城市中直接从地下取水的单位,征收水资源费;其他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水资源费。”这是我国征收水费、水资源费的法律依据,也是我国首次在国家的法律中规定征收水资源  相似文献   

20.
<正>南水北调工程的调水、用水管理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一方面,调水管理涉及到调水区及其下游、受水区,水资源配置关系复杂,决策的影响因素多;另一方面,南水北调水将对受水区现有供水体系、用水习惯造成较大影响,管理难度大。为切实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破解用水管理难题,用好来之不易的长江水,杜绝新水源引发新浪费,《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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