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治淮》2013,(11):4-6
长淮欢畅沐春风,流域治理再升帆。随着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全面建成,淮河流域防洪能力明显提高,防洪减灾效益显著,水利工程为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社会对防洪保安的需求不断提高,目前淮河流域防洪排涝减灾体系显得仍不完善,突出表现为:行蓄洪区人口众多和建设滞后、平原洼地排涝能力偏低、下游河道泄洪能力不足、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并存、水利管理薄弱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切实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国务院正式批复《淮河流域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又发布了《进一步治理淮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继续巩固治淮建设成果,构建更为完善的流域防洪排涝减灾体系,为流域经济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保障。  相似文献   

2.
2013年3月,国务院以国函〔2013〕35号文批复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综合规划》的批复对指导未来一个时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2009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通过了淮河流域防洪规划,至此,我国七大流域防洪规划均已通过国务院批复,标志着我国防洪减灾体系的建设与管理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  相似文献   

4.
《人民珠江》2013,(2):F0002-F0002,F0003
2013年3月2日《珠江流域综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提出.《规划》以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台管理体系为目标,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协调好流域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整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等关系,充分发挥珠江的多种功能和综台利用效益,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5.
2013年3月2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35号文批复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综合规划》的批复对于指导河南省进一步治淮工作,切实保障河南省淮河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对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6.
<正>继《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辽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2012年12月28日分别以国函〔2012〕220号、国函〔2012〕221号获得国务院批复后,据悉,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等各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也已全面完成,进入国务院批复发布程序,近期将陆续与公众见面。这是我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以国函〔2013〕35号批复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作了总体部署。文章依据淮河流域综合规划,介绍淮河流域地表水资源质量现状、保护目标要求、保护重点及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治淮》2009,(9):48-48
近日,由水利部、安徽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发文,以水利部水规计〔2009〕352号文批复了《淮河干流行蓄洪区调整规划》,这是继《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批复后,淮河流域水利规划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  相似文献   

9.
《治淮》2009,(6):4-6
3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淮河流域防洪规划》。近日,为方便社会各界悉知该《规划》主要内容,更好地理解、关心和支持淮河治理工作,遵照水利部领导批示精神,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淮河水利委员会向社会发布《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概要》。《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概要》包括流域概况、暴雨洪水特征、洪涝灾害、防洪形势、指导思想和目标、防洪工程体系规划、防洪管理体系规划、规划实施及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内容。为深入了解《规划》的编制背景和具体内容,本刊特另4采访了淮河水利委员会主任钱敏,钱主任对《规划》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相似文献   

10.
海河流域水土保持概况及发展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3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海河流域综合规划》。该规划全面总结了海河流域水土保持概况,分析了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11.
2009年3月26日,国务院批复水利部《关于审批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原则同意《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要求水利部认真组织实施。批复指出,《规划》的实施,要遵循“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防洪排涝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洪水出路,加强洪水管理和科学调度.  相似文献   

12.
王飞 《治淮》2006,(9):F0002-F0002
8月1日,《淮河流域防洪规划》通过中咨公司评估。该规划对淮河流域防洪区划、防洪减灾体系构成、行蓄洪区调整、平原低洼地区排水、防洪管理体系等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提出了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防洪建设的近、远期目标和实施步骤。淮委主任钱敏,副主任汪安南出席审查会。《淮河  相似文献   

13.
2013年3月2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35号文批复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综合规划》的批准实施,将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划支撑,为山东省治淮工作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山东省将依照《综合规划》内容,科学部署,抢抓机遇,强化落实,着力开创山东治淮工程建设和流域水利管理工作新局面。  相似文献   

14.
《人民珠江》2007,(3):4-4
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批复了《珠江流域防洪规划》,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国家专项组织编制的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之一,也是第一个通过国务院审批的流域防洪规划。《珠江流域防洪规划》是防御珠江流域洪涝灾害和风暴潮灾害的总体部署,是珠江流域水利建设的重要举措。《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坚持以”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为方针,进一步完善珠江流域防洪总体布局,建设西江和北江中下游、东江中下游、郁江中下游和柳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辅以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和防洪调度管理等非工程措施。《珠江流域防洪规划》提出:加强防洪骨干工…  相似文献   

15.
苗建中 《治淮》1999,(7):17-18
为加强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和辽河、太湖等七大流域的防洪工作,5月13日,水利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发出《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权限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和南四湖、沂沭河、骆马湖管理处以及18个管理所,依据《防洪法》有关规定决定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 一、明确流域管理机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意义 1996年3月17日,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  相似文献   

16.
《海河水利》2004,(4):4-4
6月28—30日,水利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海河流域防洪规划审查会议。会议分析了海河流域所面临的防洪形势、明确了流域防洪体系建设目标、落实了流域防洪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一致通过了《海河流域防洪规划》。海河流域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占有重要地位。流域水资源时空分布十分不均,洪涝灾害、干旱缺水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突出。特别是近年来,流域来水连年偏枯,多年未来大水,发生洪水的概率越来越高,而现有的防洪减灾体系距离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因此,迫切需要尽快审批《海河流域防洪规划…  相似文献   

17.
《广东省江门市流域综合规划修编(2005—2030)》是江门市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总体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流域综合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规划以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体系、水利综合管理体系等四大体系为重点,形成与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发展体系,以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正>自200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意见》以来,在水利部的统一组织领导及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下,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编制的《海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3年3月2日获国务院批复实施。本次规划结合海河流域特点提出的综合规划方略为今后一个时  相似文献   

19.
《海河水利》2010,(1):70-70
<正>国务院近日批复《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我国是一个洪涝灾害频发的国家,主要江河中下游地区一般地势低平、人口众多、经济发达。蓄滞洪区作为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御历次流域大洪水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适时分蓄超额洪水、削减洪峰,基本保障了中下游重要城市和重要防洪地区的安全,为流域防洪减灾作出了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20.
《四川水力发电》2010,29(4):36-36
山东省水利厅日前组织专家对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等单位修编的《山东省淮河流域综合规划》(送审稿)进行了审查,认为规划符合山东淮河流域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水利部以及淮委关于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要求。《山东省淮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于2008年1月启动。综合规划涉及菏泽、济宁、枣庄、临沂、泰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