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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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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永刚 《金属制品》1998,24(3):28-30
介绍制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必要性,简述其主要内容及与现行金属制品标记所使用的GB/T2103和GB/T2104的区别。《规定》要求企业必须标注的产品标识内容有4种;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应当标注的内容有5种;可选择标注的内容有4种。对金属制品企业如何按《规定》调整原有的标识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信息窗     
国家技术监督局再对产品标识进行规范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再次对产品标识进行了规范和确定。按照新规定,企业在产品标识的标注上应明确以下基本内容: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但要小于相应的中文;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商品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销售商在中国依法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国内生产的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  相似文献   

3.
2008年9月1日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  相似文献   

4.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中和补充。该规定共五章四十二条,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同时,该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食品标签是了解食品信息的一个窗口,消费者应养成买食品看标签的习惯。标签上标注的内容很多,其中部分内容是国家标准要求必须标注的,这些内容包括产品名称、配料清单、日期标识和贮藏说明、产品标准号及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等。我国对食品生产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以后,政府在向食品生产企业发放准产证之前,要对食品标签标注的内容进行检查。因此,带有QS标志的标签是经过权威机构审查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相似文献   

6.
在服装导购工作中,导购人员不仅要有微笑服务,同时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知识,才能满足导购工作的需要,才能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对于如何做好服装导购工作,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指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服装上的标识. 标识,是生产厂家对商品质量的明示和担保,也是消费者维权的依据.什么是服装标识?服装标识就是附着在服装上的纸吊牌和缝在服装上的耐久性标识,服装标识的主要内容就是明示服装质量和服装使用保养说明等信息.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是国家强制性标识标准,在我国国内生产和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其执行,否则将被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相似文献   

7.
政令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5月1日实施《专利标识标注办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标明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此外,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办法明确,专利权被授予前在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进行标注的,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相似文献   

8.
贯穿于从原材料到出厂产品整个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则是识别产品和产品状态、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的重要手段。出厂产品的产品标识作为一种质量承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专门发布了《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对此进行严格规定。对于纺织产品来说,产品标识还必须符合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2000年10月,我区食品卫生监督员在对辖区内一纯净水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的600 mL瓶装纯净水包装标识上标注的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其广东总公司的厂名和厂址,遂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要求该厂立即停止使用此标识,在标识上标明该厂的真实厂名和厂址.厂方对监督员的监督意见提出异议,说明其只为广东总公司委托加工产品,不经销该产品,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合同,指出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11月7日颁布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第三款第四项:"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 ,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的规定,要求继续使用原标识.该厂为广东某公司的子公司,二厂名分别为×××(广东)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无锡) 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均为一人.二家公司确实签了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并注明" 广东公司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无锡公司以加工承揽方式完成广东公司委托,广东公司按协议加工价格付给无锡公司加工费".  相似文献   

10.
奶嘴要抗拉扛咬、奶瓶不能漏水、包装要有安全警示……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牵头编制的《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4月2日发布,填补了我国奶瓶产品行业安全标准的空白。"我国奶瓶市场处在无标生产、监管缺失状态。"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常务副会长梁梅说,我国奶瓶奶嘴行业具有产品销量大、产品品牌多,销售渠道分散、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的特点。我国3岁以内的婴幼儿约5000万,按每人每年至少使用2个奶瓶估算,我国奶瓶产品年消费量就在上亿个。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奶瓶奶嘴企业200多家,但只有极少数骨干企业制定了企业标准。市场上奶瓶标注的执行标准五花八门:有的是欧盟标准,有的是奶瓶材料的国家卫生标准,还有的没有标注任何标准。  相似文献   

11.
根据GB5296.4-1998《消费者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这一强制性标准,服装生产企业必须向消费者明示产品的使用说明,可以印在产品的包装、吊牌上,同时也必须缝制永久性标识,如果没有或不齐全,那么是否是正规产品就要引起注意了。  相似文献   

12.
《网印工业》2009,(3):49-49
目前,从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强制性标注的内容要求来看,每一种产品必须将食品名称、配料表、产品类型、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点内容标注于产品标签上,以告知消费者各项产品要素,而食用香精标签标识却处在一个没有标准规范的尴尬境遇中。  相似文献   

13.
政策法规     
正7月1日起化妆品包装正式停用"QS"标志近日,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就香化协会《关于化妆品是否取消生产许可标志标注的请示》作出复函,复函中指出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包装标识,不再标注"QS"标志。原有包装标识可以使用到2017年6月30日,此前使用原包装标识生产的化妆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相似文献   

14.
新闻集装箱     
《美食》2008,(5)
四类食品可免除标保质期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据悉,新《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新《规定》要求,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  相似文献   

15.
消费者在选购床上用品时要识别其优劣是比较困难的,但在以下几方面加以关注,就有可能减小风险。1.查标识,看包装产品的使用说明(标识)是产品的生产、经销者给出的包括产品规格、性能、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必要信息,以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这是生产和经销者应承担的责任,是反欺诈、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的需要。产品的使用说明是生产和经销者对消费者质量承诺的标志,反映了企业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因此消费者可直接查看产品使用说明来判断产品质量的水平。产品使用说明可采用吊牌、标签、包装说明、使用说明书等形式,可一种或多种同时使用,其…  相似文献   

16.
文章主要对服饰、鞋类及包类的标签标识进行解读。作为产品使用说明的信息载体,标签标识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重要形式。标签标识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产品,无论是对从业者还是消费者,都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标签标识虽然不影响产品使用质量,但作为产品使用说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美食》2008,(5):76-76
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据悉,新《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  相似文献   

18.
《中国油脂》2008,33(9)
国家质检总局最新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与以前的规定相比,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  相似文献   

19.
希腊:凡进口的产品,包装上必须用希腊文字,并写明公司名称、商品名称、产品质量、数量等。 韩国:进口食品包装上必须用朝文书写、印刷,并在标签上注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营业许可证号码、数量、容量、批号、产品成分、使用方法和保存方法,以及在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申诉程序。 澳大利亚:进口产品的包装  相似文献   

20.
简讯     
《印染助剂》2014,(12):50-51
中国台湾大幅修订纺织品标签要求最近,中国台湾地区"经济部"发布经商字第10302426180号公告,决定对现行"织品标识基准"进行修订,修订内容涵盖羽绒、天然及人造纤维等材料名称,洗烫、漂白、干燥等处理方式,婴幼儿服装安全警示,产地标识等多个领域,修订幅度较大,相关出口企业须密切关注.修订内容具体包括:一是材料标识须清晰化,羽绒材料、天然纤维、人造纤维等须标注法定学名或惯用名称中英文对照,面积小于15%或质量小于5%的配饰面料成分可不标识;二是增加安全性警示,婴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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