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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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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日前,由国家卫计委、工信部、质检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明确自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需要指出的是,此次发布的公告不是"全面禁铝",而是调整了一些含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当中的使用。最大的调整就是把过去可以使用在面制品中的含铝添加剂缩小到只  相似文献   

2.
钟凯 《饮食科学》2014,(9):22-23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重大调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等面粉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而在膨化食品中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添加剂。  相似文献   

3.
<正>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发布公告,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膨化食品不再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公告称,经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  相似文献   

4.
汪范君 《烹调知识》2014,(11):77-77
据《健康报》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公告,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膨化食品不再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公告称,经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相似文献   

5.
与此前一些食品添加剂的规范调整源自巨大舆论压力不同,对含铝添加剂的这一调整,充分体现了科学评估、理性决策的公共卫生决策态度。希望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定,是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的一个开始。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再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  相似文献   

6.
《食品安全导刊》2014,(7):13-13
目前,由国家卫计委、工信部、质检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明确自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相似文献   

7.
正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重大调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粉  相似文献   

8.
《食品开发》2014,(3):30-30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近年来,食品中铝的含量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由于铝不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机体长期摄入过多会蓄积在人体各器官组织内,造成种种危害效应。  相似文献   

9.
监管     
《中国烹饪》2014,(8):139-139
卫计委:7月起馒头发糕等面粉制品不得加明矾 针对含铝添加剂的使用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目前联合发文,对其使用范围做出了重大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国家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而制作馒头、油条等食品时常用的明矾,就是硫酸铝钾。  相似文献   

10.
7月1日起,部分含铝食品添加剂将禁用,对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员王竹天表示,不是笼统地去除含铝食品添加剂。而是缩小其使用范围,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含铝添加剂的摄入量基本降了一半左右。儿童膨化食品不许再使用含铝添加剂。  相似文献   

11.
目的 了解云南省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添加使用状况及残留情况, 为有效开展居民健康饮食指导、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 根据云南当地居民饮食习惯, 随机抽取全省共1255份样品, 按国家统一的方法进行检测, 并分析含铝添加剂铝残留情况。结果 不同食品类别食品添加剂铝残留量的检出情况不同, 油炸面制品超标率最高为62.1%, 地方特色食品乳扇铝残留量也较高, 超过0.1 g/kg的样品达50.8%; 其次为小麦粉及其制品、膨化食品, 超过0.02 g/kg的样品为34.4%和34.1%; 海蜇铝的残留量超标率为38.5%; 铝残留量较低的食品为焙烤食品和粉丝、粉条, 超标率分别为2.40%、7.14%。结论 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普遍, 超标和非法添加现象不容忽视, 应加强对百姓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对标准的变化加强宣贯, 对不法商贩加大打击力度。改进工艺, 对于乳扇等地方食品加强标准建设。  相似文献   

12.
越过"2014年7月1日"这道时间关卡,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正式生效。鉴于铝摄入过量对健康的危害,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被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的生产中也不能再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等。这一重大调整,虽给面制品加工产业乃至整个食品工业界带来了一些困难,但这是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创新之举。业界专家普遍认为,新规体现了政府对于百姓健康风险的关注,而对于正常生产并无太大影响。事实上,国内食业巨头对于无铝膨化技术及其产品早已攻关获胜,但对大量难于监管的小作坊、小摊贩来说,超量、滥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尤其是明矾)的情况不会一禁即止,而新产品要想获得市场认同恐怕尚需时日。  相似文献   

13.
本文在诸多文献研究基础上,对发酵面制品中铝含量和市场监管现状进行了综述。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规定,发酵面制品中禁止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但在实际监管和检测工作中,发现发酵面制品中铝检出值大多超出了GB5009.182-2017分光光度法检出限8 mg/kg,这给检测机构对结果的判定造成了一定困扰。因此,调查天然铝本底含量,为今后监管发酵面制品中是否非法添加了含铝食品添加剂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4.
早上买两根油条、一个馒头,中午吃碗面条,下午茶有两根麻花、一个小面包,晚餐凉菜是海蜇。这看似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日三餐可能存在着巨大的铝摄入过多的风险。2014年7月1日,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将彻底退出食品业;硫酸铝钾(即明矾)也将不能在馒头、发糕等非油炸面制品中使用;膨化食品则要绝对"禁铝"。国标修订,将使含铝添加剂使用范围大大缩小,尤其馒头、面条等主食中杜绝明矾等铝添加剂。这主要源于我国人群膳食铝摄入过多。2014年6月16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中国第一份大规模的膳食铝评估报告,显示我国32.5%的个人膳食铝摄入量超过每人每周安全摄入量(PTWI),这就意味着三分之一国人处在铝超量摄取的风险中。  相似文献   

15.
《中国食品》2014,(15):112-113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决定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等3种食品添加剂,不再允许膨化食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并调整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  相似文献   

16.
食物中铝的来源主要有含铝食品添加剂,以及来自水、食品原料、包装材料中铝的转移,根据风险评估资料,其中含铝食品添加剂对居民铝摄入的贡献在75%~80%,在我们的生活中,面粉、油条、馒头等各种食品都可能添加了含铝食品添加剂,若食用超量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新加坡农粮兽医局考虑修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减少该国人均铝摄取量。农粮局近期指出,虽然含铝食品添加剂是受严格管控的物品,但只要符合相关标准,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这类添加剂还是被允许的。  相似文献   

17.
<正>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现决定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等3种食品添加剂,不再允许膨化食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并调整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从业人员对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含铝食品添加剂知晓、使用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标准宣贯提供参考。方法: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于2016年1—10月通过面对面自填表格或调查员询问相结合方式开展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选择餐饮单位或执法机构从业人员,搜集标准使用中从业人员遇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结果:共回收256家单位的514名从业人员的调查问卷,65%的调查对象知晓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调整,56%的调查对象知道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含铝食品添加剂调整使用范围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年龄、餐饮单位业态类型对标准知晓率有影响,各组别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性别、文化程度、从业年限对标准知晓率无影响。结论调查对象对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含铝食品添加剂标准调整知晓率偏低;哪些小麦粉制品中可以使用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含铝食品添加剂不清楚。建议可以以调查、开会培训、发放宣传册、广播、电视等多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标准宣贯,强化标准的概念。应结合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改善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现有使用状况。  相似文献   

19.
《食品与生物技术学报》2013,(2):168+188+223
卫生部关于征求调整硫酸铝钾等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意见的函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规定,卫生部拟调整《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硫酸铝钾等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3种食品添加剂。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相似文献   

20.
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6月16日举行的“控铝促健康”开放日活动上获悉,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新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等3种食品添加剂将被撤销,膨化食品也不再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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