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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实用技术》1998,(3)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用户、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向技术监督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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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00年7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2000年9月1日起实施,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制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一、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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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技术监督实用技术》1996,(1)
谈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国家赔偿四川省射洪县技术监督局张建国《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及《产品质量认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了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职权。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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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2001,(6)
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自2000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解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做好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1.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当按照检验的合理需要确定。因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抽查,样品由被检查者无偿提供。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之外,在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个季度内必须返还。同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作备样的封存样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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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跃 《技术监督实用技术》1997,(2)
国家技术监督局近日下发了“关于集团公司如何执行《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意见的函”,对于在我国依法组建的集团公司(包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执行《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在生产的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问题,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应有中文标明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目的是在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时,便于找到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生产企业,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产品质量法》实施以来,我国大多数生产企业都能按照法律的要求正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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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力 《技术监督实用技术》1995,(6)
《产品质量法》为司法审判提供新的法律依据──从产品责任案例的审判看《产品质量法》尹力《产品质量法》对民事责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担保责任,另一种为产品责任。一、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就产品责任来说,较1986年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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