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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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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煤炭部1997年7月14日以煤安字〔1997)第347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发布《关于矿务局(公司)向煤矿(处)派驻安监处(站)和安全监察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这是煤炭部制定的一个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监察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监察检查制约机制,保证煤矿安全机构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文件;是部党组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部347号文件,做好矿务局(公司)向煤矿派驻安全监察处(站)和安全监察员的工作,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加深对文件的理解,统一思想认识。一是从煤矿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因看,安全监察力度不够是重要原因之…  相似文献   

2.
李伟敏 《煤矿安全》1998,29(2):47-47
1997年11月,淮南矿务局连续发生两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搞好安全生产,该局安全监察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安监队伍的机构、制度、工作作风建设,加大安全监察力度,特别是"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监察力度,努力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l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监督检查(1)坚决按照部347号文件要求,元月份完成局向11个矿派驻安监处工作全部到位。重点选派"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每个单位派驻3~4人,其中安监处长1人,主任工程师1人,科级安监员工~2人。(2)进一步加大技术安全监察和现场安全监察力度…  相似文献   

3.
本文探讨了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必须配有相应的、配套的、完善的安全监察管理机构 ,并向所属矿 (处 )派驻安全监察处 (站 ) ,使之更好地发挥安全监察的作用 ,以适应当前煤矿安全监察新形势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根据(煤炭工业安全监察暂行规定)要求,为提高煤炭工业安全监察人员技术业务素质,煤炭部元月9日下发通知,决定从1996年起,对全国煤矿所有从事煤炭工业安全监察与管理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知对安监员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省分级培训D范围等作了具体规定。煤炭工业安全监察员培训工作由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煤炭工业企业的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炭部按年度下达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直管矿务局煤炭工业安全监察员培训计划。由部组织培训的,按照煤炭部下达的计划到指定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由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直…  相似文献   

5.
德国鲁尔矿区的安全监察与管理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德国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 ,每个州享有很大的自治权 ,具有独立的立法权。各州对矿山的管理建立了各自的法律。鲁尔矿区属于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 (简称北威州 )管辖。因此 ,鲁尔集团所属的德国硬煤矿有限公司同时执行德联邦和北威州的有关法律法规。( 1)北威州的矿山安全监察体制采矿业的管理归属州经济技术部。州经济技术部下设矿山局 ,专门从事矿山 (包括煤矿等 )的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北威州矿山局下设 6个矿山监察处 ,对全州所有矿山进行安全监察。每个矿山安全监察处有 15~ 2 0名安全监察员。安全监察员为政府的公务员 ,不能随意解…  相似文献   

6.
2006年9月6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向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下发《曲靖市推行派驻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监督员制度的实施办法》,在全市推行派驻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监督员制度。  相似文献   

7.
《中国煤炭》2001,27(6):52-52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执法主体 ,煤矿安全监察员队伍是煤矿安全监察的生力军。只有充分发挥广大煤矿安全监察员的作用 ,才能使《条例》的贯彻工作落到实处。煤矿安全监察员队伍是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建立起来的 ,是按照《条例》关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规定依法组建的。煤矿安全监察员是国家公务员 ,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受法律保护和约束。每个煤矿安全监察员都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 ,按法定程序并经考核考试录用。《条例》不仅规定监察员必须公道、正派 ,熟悉煤矿安…  相似文献   

8.
《中国煤炭》2007,33(B06):91-93
第一条 为监督国有煤矿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控制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国有煤矿瓦斯治理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在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日常性安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下列矿井实施重点监察:  相似文献   

9.
1概况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处苏鲁交界处的江苏沛县境内,现有姚桥、徐庄、龙东、孔庄4对生产矿井,投产于1977年,现已形成集煤炭生产、洗选、发电、铁路运输于一体的综合经营模式。我公司自1989年初就开始实行安全机构派驻制,下属5个矿井单位(4个矿及矿建公司),实行安监站、科双轨制,即向5个矿井单位派驻安监站,安监站人员4—5人,由公司任命,其工资、人事及各种福利待遇等均在所驻单位;矿安检科为矿上的一个职能部门,隶属生产副矿长领导。由于安监站只对安检科实行业务指导,没有管理领导的职能,安监站只有“名份”…  相似文献   

10.
《煤矿安全》2012,43(1)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煤矿特别是停产整顿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  相似文献   

11.
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10年前颁布实施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履行监察执法职责的保障制度、对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等方面存在些问题和不足,并据此提出了修订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正> 近几年来。根据《矿山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各局、矿先后实行了双轨负责制。即矿设安全检查科,局派驻矿安全监察处。它们的任务,在宏观上都是为了安全生产,但在具体分工中却有着不同的地方。安全检查科无论是业务上、行政上都归矿直接领导,是矿机关中的一个职能科室,平时负责深入现场检查,负责追查事故及工伤统计,而局派驻矿安全监察处从性质上是上一级(局)的  相似文献   

13.
蓝晓梅 《中国煤炭》2001,27(1):41-45
1 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1 .1 机构设置在美国 ,负责全国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的部门是隶属于劳工部的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 MSHA)。 1 999年在册人数 2 2 61人 ,国家级监察员949人 ,其中煤矿监察员 61 0人。总部设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的阿灵顿 ,由劳工部副部长直接领导。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设有煤矿安全与健康监察司 ( CMSHA)和金属与非金属矿安全与健康监察司 ( MNMSHA) 2个职能部门 ,负责对全国煤矿和金属及非金属矿山安全与健康的监察。机构还设有 6个综合司室 :行政处罚管理司、标准法规司、教育政策与发展司…  相似文献   

14.
《蒲白科技》2007,(1):2-4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科技兴局”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济创新,促进我局的快速健康发展,按照《蒲白科技工作管理制度》(蒲白科发[2004]100号)规定,经局项目联评委员会评审,决定对生产技术部《白水煤矿辅助通风的研究及应用》等15个优秀科技项目和蒲白矿务局纪委、监察处《“四位一体”廉政管理体系的研究及应用》管理创新项目予以表彰。  相似文献   

15.
《煤矿安全》1999,30(8):59-61
编者的话随着(煤矿安全》版面的扩大,本刊"安全培训"栏目将从本期起较系统地介绍有关的知识和材料;同时还拟刊登一些关于培训的方法及培训经验。希望对本栏目感兴趣的读者积极投稿,充分利用本栏目为煤矿安全的培训工作提供资料。1煤矿实行安全监察的必要性煤矿实行安全监察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及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保证煤矿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煤炭工业战线目标的实现。1.1煤矿生产的特殊性要求实行安全监察煤矿绝大多数是地下作业,由于地质情况复…  相似文献   

16.
《中国煤炭》2000,2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96号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已经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年11月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  相似文献   

17.
李剑锋 《煤矿机械》2006,27(1):166-166
由辉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分院矿山测量研究所、兖州矿业(集团)公司济宁三号煤矿、芙蓉矿务局芙蓉煤矿、潞安矿务局王庄煤矿和常村煤矿共同研制、试验的SET5F本安型智能,尘站仪,填补了我国防爆全站仪的空白,属于国内首创,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相似文献   

18.
文章介绍了我国煤矿实行安全监察的必要性以及煤矿企业面对新形式应自觉搞好安全工作和支持行政执法的具体方式  相似文献   

19.
《矿业快报》2007,23(5):1-4,10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20.
3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内容和方法3.1安全监察工作的职责(1)对煤矿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并监督兑现。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区投产验收。(3)参加安全规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4)监督检查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仪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5)参与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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