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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跨流域调水工程已经成为解决我国缺水地区水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由跨流域调水引发的生态补偿问题是制约调水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发挥的关键因素.目前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主要是沿用流域内生态补偿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导致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主体缺失、补偿对象不全面、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极大地限制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实践的开展.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流域内与跨流域调水在受工程影响、水权转移形式、涉及的利益主体关系、生态补偿主导部门、生态补偿核算标准等方面的特征,提出了以区域水权为理论基础,以生态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形式以及补偿保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框架,并指出了当前我国实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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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国家及下游受益区对流域上游地区的补偿,有利于理顺流域上下游间的生态关系和利益关系,促进全流域共同发展.在分析了赤水河流域生态价值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了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原则,构建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初步框架,指出了生态补偿的方式、途径以及生态补偿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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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流域与水有关生态补偿机制总体框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国内外与水有关生态补偿最新研究成果及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指出松辽流域与水有关生态补偿机制分类及重点区域,明确松辽流域水生态补偿内容及方式,初步建立了松辽流域与水有关生态补偿机制总体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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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是用水竞争激烈的流域遏制水环境恶化趋势,实现向可持续开发利用转变的重要手段。生态补偿标准的核算是实施生态补偿的关键环节。针对流域水生态补偿实施中的不足,借鉴国内外在理论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关层面的研究成果,构建了完善补偿标准的理论框架。以永定河流域为研究对象,给出了流域水生态补偿标准的实施依据。并根据水量水质不可分割特性,给出了跨区域的水量、水质补偿标准测算方法,探讨了基于污染物处理水平的补偿标准计算过程。最后针对补偿标准测算中出现的问题,给出了完善流域水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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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及效益评估研究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由于人类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导致黑河流域水资源大为减少,生态系统严重退化。为了恢复与重建流域生态系统,需要对流域的生态建设和受损进行补偿。论述了黑河流域现有的生态补偿政策及生态建设概况以及对黑河流域进行生态补偿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提出了生态补偿的评估方法及技术选择,明确了黑河流域的生态补偿主体、客体、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原则,并构建了补偿网络。针对黑河的实际情况认为:在流域生态恢复建设初期,应以国家和社会补偿为主、流域自身补偿为辅;流域生态有了一定的修复能力后,以流域自身补偿为主,国家和社会补偿为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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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研究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研究是尝试从生态补偿市场角度解决跨流域调水工程的持续发展问题。从内涵、目的、标准、实施机制、保障制度这5方面分别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归纳总结,梳理了对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认识过程,总结了国内外研究进展、研究侧重点与研究不足并评述了国外典型案例,基于此对国内外研究进展进行了比较。发现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只是近些年才得以重视,但国外已经形成了从内涵到保障制度的初步理论体系,与国外相比较,我国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应从跨流域调水生态服务的特点与生态补偿的市场特征来进行相应研究是今后研究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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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补偿主体是流域生态补偿金的支付者,该主体范围的明确,有助于流域生态补偿金的征收.目前,我国关于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规定,存在着制度化程度不高和系统性不强的缺陷,流域生态补偿主体范围不清,补偿法律责任不明确,致使流域生态补偿运作效果较差.为了保障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顺利实施,对流域生态补偿主体进行法律分析和梳理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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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实施长江大保护重要机制。在总结流域生态补偿科学研究现状与实践的基础上,提出长江流域生态补偿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对策。分析表明:流域各地方及上下游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时空关系及互馈机制、自然资源实物量和价值量动态核算与时空转换关系、市场化多元利益补偿模式等是建立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科学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借鉴国外理论和方法,而且需要针对我国及长江流域自然资源禀赋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科学问题与管理问题结合,才能有效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长江大保护和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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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流域、协调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间的关系已成为当前流域研究的重点.对生态流域的概念及内涵进行了探讨,阐述了生态城市和生态乡村建设示范的规划目标,提出开展生态流域建设应重点开展流域分区与保护、城市群发展规划、生态产业规划、人工系统结构与功能调整四个方面的研究,以流域人工系统物质流和能量流的生态化为核心,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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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帕累托最优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从福祉经济学的角度,借助边际价值的概念,认为由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存在的外部性,将会导致流域的经济、环境不能自动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因此需要对流域上游保护区进行补偿。分析了3种实现帕累托最优的方法:对上游给予补贴、在对上游给予补贴的同时对下游征税、谈判。以新安江流域为例,对1990—2004年流域上、下游环境保护投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数据进行计算,结果表明:当对上游给予补贴的同时对下游征税,为使上、下游地区达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流域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上游地区应获补贴最小为5.2亿元,同等条件下下游地区缴税5.2亿元;通过谈判的方式实现新安江流域的生态补偿,则为使流域整体最优,上、下游可在5.2亿元以上选择合适的补偿量。建议采用谈判的方式在补偿方式和补偿额度上达成一致,使全流域的经济、环境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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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演化博弈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贵州赤水河流域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流域资源开发速度的加快,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也日益剧增,而生态补偿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但是,生态补偿涉及到流域上、下游政府的直接利益,容易形成相互博弈的局面。基于演化博弈理论,对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进行了研究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只有引入上级政府进行监管,才能使流域上、下游政府做出的最优策略[保护,补偿]得到稳定和均衡;而且上级政府对于流域上、下游政府违背协议进行惩罚的处罚金要高于流域上游进行生态保护的成本,也要高于流域下游的生态补偿金。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为例,对流域处罚金按"关键污染因子超标赔偿法"制定的标准偏低,无法实现[保护,补偿]策略的稳定均衡展开了实证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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