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行政处罚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水事行为、管理全社会水事活动的重要手段。根据执法权限、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进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各类违反水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是摆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唐县水政工作起步较早,1997年在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中以优异的成绩通过部级验收,荣获全省、全国水政工作先进单位,实现了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的“八化”要求。下面就水行政处罚的程序适用问题,结合高唐县的执法实践作以浅析。  相似文献   

2.
李妍  王勇  杨涛 《山西水利》2007,23(4):90-91
通过对黄河中游几例水事违法案件的分析,认为经济利益的诱惑,执法队伍的削弱,水法规的不健全、不完善以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这些水事违法事件的主要原因,认为在今后应加强水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尽快配套政策法规,加强水政队伍及水政监察等工作。  相似文献   

3.
前言     
<正>近年来,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大力推进水政执法工作,全省水政执法不断迈上新台阶,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各级水政机构和广大水政执法人员开拓进取、积极作为,认真抓好各项水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严厉查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依法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为山东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做好水政执法工作的同时,全省广大水政执法人员勤于学习、认真思考、善于总结,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形成了大量的执法理论研究成果。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水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与实践水平,  相似文献   

4.
盛东伟  盛东云 《山东水利》2005,(2):32-32,35
东明县水政监察大队于1995年7月成立,近两年,为强化依法治水力度,壮大水政监察队伍,先后在县级以下灌区、乡镇水管站新增一批专兼职水政监察员,使水行政执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在维护水事秩序、查处水事案件、工程运行管理、水利规费征收以及维护水利部门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依法治水工作的需要。本文就如何使水政监察真正担负起各项行政职能,成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卫士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一部电话,给永清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工作带来大变化。自去年10月份对外公布水政监察举报电话"6623146"以来,接到群众举报电话40多个,及时制止了近20起违反水法规的水事案件发生。由于开通了举报电话,县水务局能在第一时间将违章建房、侵占林地、近堤取土等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减少了损失,降低了执法成本,还进一步增进了与群众间的联系,使水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相似文献   

6.
陈渭忠 《四川水利》2000,21(6):54-57,9
近年来,我市水政建设成就瞩目:制定了有关水事的四部地方法规,组建了成都市水政监擦支队和20支水政监察大队,进行了水政监察经建设,查处了一批水事违法案件,保障了水利建设的成果,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我们既要敢于执法,又要善于执法,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本文较详尽地分析了水行政执法与水行政司法中民事问题的处理。  相似文献   

7.
孟庆余 《治淮》2001,(3):35
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是水行政执法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及时发现和制止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树立水政监察队伍“文明、公正、威严、高效”的形象起到重要作用。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能使各类水事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减轻了水事案件的处理难度,对于提高水行政部门的执法效率起到很大作用。  相似文献   

8.
谈谈水事纠纷的调处主体问题陆兴发(广西百色地区水利电力局百色533000)积极参与政府调处各种水事纠纷,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无旁贷的责任,也是水政机构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调处水事纠纷的实践过程中,对如何正确认识调处水事纠纷的主体和在何种情况...  相似文献   

9.
罗尖  刘国红 《中国水利》2014,(10):59-61
太湖流域经济发达,河湖开发利用程度高,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直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流域与区域执法合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水事违法行为上升势头,维护了水事秩序,为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0.
浙江省水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通过各类信息化的技术对全省水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提升水政执法的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政数据中心建设和水事违法案件网上办案、水行政许可实时监管、水政监察队伍人员管理、水政巡查监管、水事纠纷预警等应用子系统的建设.  相似文献   

11.
水政执法是水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是水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处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是查处水事案件基本要求。 笔者通过多年的办案实践,认为在查处水事案件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  相似文献   

12.
<正>2017年,广东省持续推进"互联网+水政执法监督指挥体系项目"建设,不断补强水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在持续高压严打水事违法行为的同时,大力讴歌基层水政队伍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及其先进事迹,努力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开创了水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介绍了水政监察人员在处理水事案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针对水政监察人员提高查办水事违法案件的能力提出了几条对策。  相似文献   

14.
根据白洋淀区域内的违法水事案件、水事纠纷等查处现状,总结水行政执法中创建的联合执法机制,探索更加有效的水政执法办法,提高水政执法成效,营造淀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15.
水库水政监察大队是水政执法最基层单位,也是水利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他们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和良好的水事秩序。目前,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涉库区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水事案件查处的工作量迅猛增加,难度日益加大,水政工作要想适应新的形势,  相似文献   

16.
1988年《水法》实施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洪法》等一批水法规,建立了各级水政水资源机构,组建了水利执法队伍,开展了取水许可管理,查处水违法案件,调处水事纠纷,水事秩序明显好转.但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如何适应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新时期治水新思路的要求,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水事活动和规范水利经济活动,引导和推进水利改革与发展,完善水法制体系的任务愈加重要和迫切.通过对国家大型水电工程广西龙滩水电站的水违法事件的处理,揭示出水法制体系存在一些明显不足,现简述如下.  相似文献   

17.
河南省沙颍河水政监察支队成立于2001年7月,编制10人,现有水政监察人员9人,其中本科文化程度3人,大专6人。其职责是受水利厅委托在所辖沙河、颍河、澧河、汝河4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水行政执法工作。沙颍河水政监察支队在河南省水利厅和沙颍河工程管理局的领导下,着力加强队伍规范化执法建设,严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近年来,沙颍河工程管理局先后为水政监察支队投入20万余元用于文明窗口和规范化建设,有力地提升了支队执法过程中设备的保障能力。近年共查处了石武高铁未按水行政许可要求修建跨河桥梁等水事违法案件十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水事违法行为,维护了沙颍河流域水工程安全,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发  相似文献   

18.
目前,在全国水利执法战线上,活跃着两支执法队伍,一支是水政监察队伍,一支是水利公安队伍。这两支队伍的共同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水法规,保护水、水域、水工程的安全与完整,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水利秩序。但是,二者的管理体制、执法依据、执法手段等却有显著区别。一、在管理体制上的区别水政监察是水行政机关设置的专司水行政执法的队伍,其人员、装备、经费、执法任务等,都由水行政机关负责管理;水利公安是公安机关设在水利部门专司保卫水、水域、水工程的公安执法队伍,其人员、装备、经费执行公安部门的标准,但由水利部门负担。公安业务受公安机关领导,水事执法任务由水行政机关部署。  相似文献   

19.
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水资源需求逐步增加与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多元化经济主体的局部利益、个人利益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及防洪排涝的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也日渐增多,水事纠纷呈增加趋势。 调处水事纠纷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之一。水利部“三定”方案就有“受国务院委托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间的水事纠纷”职责。《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授权调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调处水事纠纷,可以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地位,维护正常的  相似文献   

20.
耿廷柱  董效先 《治淮》2005,(1):13-14
自1988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来,山东省菏泽市的水利事业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阶段.水政执法队伍在水法制建设和水政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市县两级水利部门相继成立了水政监察支队、大队,建立了以专管队伍为骨干,以群管队伍为基础,专群管理面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大了对恶性水事案件的打击力度,水事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依法收费和依法管水工作也得到很大加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