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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修订后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5日施行,这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依法治污、科学治水,重建太湖碧波美景的又一重大举措。全省各级水利部门都要认真学习宣传《条例》,贯彻落实《条例》,切实依法加强太湖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努力维护太湖的健康生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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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也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和支撑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经济资源。为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3年12月29日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颁布施行。2003年8月1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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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03年8月15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水利事业进入了全面推进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发展水利转变,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一、修订《条例》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省地处长江、淮河、沂沭泗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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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于1995年制定《江苏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1999年、2002年、2003、2010年先后四次进行修订。近日,第十一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2010年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修订后的《江苏省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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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4年12月26日经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20年间,深圳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面临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更加严峻,加上《条例》制定依据的上位法已作了较大修改,国家及省级层面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作为本市水资源管理重要依据的《条例》应适时进行修订。在分析深圳水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及当前水资源管理法规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意见,建议应尽快将条例修订列入本市立法计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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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届时同时废止1982年5月30日江苏省第五届人大十四次会议制定的《太湖水源保护条例》。新《条例》分总则、监督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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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依法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依据《水法》、《行政许可法》对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已步入法制化轨道,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模式,转变用水观念,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推进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根据水利部的工作要求,各地都在抓紧修订、制定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结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实际,探讨我个人对《条例》配套规章制度的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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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标志着太湖流域管理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阶段.记者日前就《条例》在江苏省的贯彻实施情况采访了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
中国水利: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您认为《条例》的施行对加强太湖流域综合管理有何现实意义?
吕振霖:太湖流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条例》对进一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立有流域特色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条例》建立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和水污染防治等各项制度,完善了保障机制和监督措施等,对于促进太湖流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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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领会《条例》精神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将于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又一重大成果.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这也是水资源管理工作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当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从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同志.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抓住历史的机遇,认真学习和领会《条例》精神。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做好施行《条例》的各项基础工作,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转变职能、深化水利改革、提高水利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的大事来抓.切实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为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充分的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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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6月18日,江苏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防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立足于防治洪水,防御和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共分总则、防洪规划、防护与治理、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防汛抗洪、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四十六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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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论证制度对于合理利用和保护我国水资源非常重要,在现有立法中,该制度是取水许可的前置条件。尽管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但二者作为不同的法律制度,还是存在差异。对水资源论证制度进行立法上的健全与完善有其必要性,有观点认为要制定一部独立的《水资源论证条例》,但这从立法体系的角度来看困难重重,而如果通过分步立法的方法,一方面修订《取水许可条例》,另一方面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条例》,则可以更好地解决该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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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文条例》于3月22日“世界水日”起正式施行。3月1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与省水利厅联合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水文条例》座谈会。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就贯彻落实《条例》作了具体部署。省人大农委主任宋家新主持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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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取水许可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1月24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水法规建设的重大成果.对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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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防洪条例》已经6月1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省防洪工作在法制建设方面又前进了一步。 一、充分认识实施《江苏省防洪条例》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