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分析计算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首先讨论了水资源的价值及其计量,在回顾已有的水污染经济损失计算模式的基础上,研究了《珠江流域人河排污口调查报告》中对水污染损失的计算成果,针对计算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新的水污染经济损失计算模式F=R·Q·(W总-WR允)。认真地分析、计算水污染经济损失,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控水资源、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在水保行政执法过程中,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两费”的征收,都能采取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效果。但有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把水保“两费”征收的多少,作为衡量水保监督工作“政绩”的指标,而有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干脆把水保“两费”的征收承包出去,只要把收费任务完成了就行,而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抓得不紧,管得不严。 相似文献
4.
5.
我国水资源的匮乏和水污染的日益严重,将面临一场深重的水危机,纵观发达国家均以法律为武器,以强化治水机构和加大环保透明度,并介导公众参与以维护水环境。本文拟通过治水机构、公众参与、排污标准和收费、治水絷地等4个方面同发达国家对比,最后提出强化我国不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 相似文献
6.
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水利部《人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22号令)的有关规定,对人河排污口实施监督管理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之一,人河排污口登记是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目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根据人河排污口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全面登记, 相似文献
7.
中央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后,许多同志(包括水资源管理人员)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该职能属于环保部门。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下面,笔者根据国家现行水法律法规,就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有关水污染防治上的职责和相互关系谈谈个人浅见。 相似文献
8.
我国水资源的匮乏和水污染的日益严重,将面临一场深刻的水危机,纵观发达国家无不以法律为武器,强化治水机构,加大环保透明度,倡导公众参与以维护水环境,本文拟通过治水机构,公众参与,排污标准和收费治水执法等四个方面同发达国家对比,提出强化我国水污染治理工作。 相似文献
9.
随着江苏省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废水排放量的逐年增加,该省水污染状况日趋严重。为了保护好水体水质,使江苏省有限的水资源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多年来,该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建立机构,强化管理。为了加强水资源监测工作的领导,省厅于1995年2月下发文件,要求各市水利局对水文部门现有的“水环境监测中心”,实行双重领导,明确各市分管水政水资源的局长担任主任,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和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的科长担任副主任。该机构作为同级水行政主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