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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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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汪家铭 《大氮肥》2013,(4):270-270
2013年7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3月14日联合发布的《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开始正式实施,原有的GB13458--2001标准同时废止。与2001版排放标准相比.新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联醇企业,包括合成氨、尿素、硝酸铵、碳酸氢铵以及联醇企业的排放管理,并且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增加了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本标准的实施,将促进合成氨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  相似文献   

2.
简讯     
《磷肥与复肥》2011,(4):5-5,13
●环境保护部发布GB 15580—2011《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加强对磷肥企业废水排放的控制和管理,2011年4月2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磷肥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检测和监控要求,并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本  相似文献   

3.
《化肥设计》2012,50(4):57-57
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4月2日发布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规定了磷肥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执行期限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4.
由环保部发布的《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为首次发布。标准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本标准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李宇军 《化肥工业》2001,28(2):5-7,42
将我国新颁布实施的《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美国、日本氮肥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标准适用范围、标准分级和标准值等7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比较,指出我国的新标准具有中国特色,既符合实际情况又有可操作性,并就我国排放标准的发展趋势谈了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7.
《河南化工》2008,25(5):52-52
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将出品。新标准是对《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于1992年首次发布后的第二次修订,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规定了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取消了按废水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为推动合成氨工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合成氨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标准适用于合成氨及尿素、硝酸铵、碳酸氢铵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相似文献   

8.
《中国涂装》2009,(1):42-42
环境保护部对外发布的《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正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专门为涂料工业制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果顺利,该标准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涂料企业最具挑战部分的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的削减具有积极作用,其削减率可达到33%以上。  相似文献   

9.
硫酸素有工业酵母之称,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广泛用于纺织、化工、冶金、医药等各个工业部门。铊的亲石及亲硫特性,决定了硫铁矿制酸、冶炼烟气制酸等以硫铁矿、重金属矿为原料生产硫酸的工艺成为重金属铊排放的重要渠道。筛选典型的硫铁矿制酸企业,测定其原料矿中重金属铊含量为2~30 mg/kg,废酸中铊质量浓度为6.01~400 μg/L,平均质量浓度为203 μg/L。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方法、含铊废水处理技术、经济成本投入、其他环境管理漏洞等方面分析了硫酸行业废水重金属铊的管控现状。针对当前形势提出以下建议:1)开展含铊废水的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标准执行;2)加强废水总铊的监测培训;3)明确“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位置,防止稀释排放;4)建立“废酸”综合利用告知责任的管理,防止废酸中重金属铊的行业转移。以上措施对防范环境风险、保障水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正>1月12日,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对外发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项国家标准均是首次发布,分别对硫酸、硝酸工业企业废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提出了具体要求。《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硫酸生产企业(不包括冶炼烟气制酸和硫化氢制酸企业)二氧化硫、硫酸雾、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作了严格规定,其中对二氧化硫的严格限制是对企业最大的挑战。该《标准》规定,对于已经建成的硫酸企业,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为860毫克/立方米,自2013年10月1日起排放浓度限值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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