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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氟化企业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工程,针对臭气成分复杂、浓度高的特点,以两级碱洗+生物滤池+植物液喷淋为主体工艺,合理配置附属设备,处理效果稳定,处理后的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的二级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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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沙营污水处理厂采用曝气除油沉砂/水解沉淀/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市政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根据当地的环境条件及已有的工程实例经验,采用洗涤—生物滤床过滤联合除臭工艺,对格栅间、水解沉淀池、DN生物滤池、脱水机房及反冲洗废水池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构筑物进行加盖封闭,再通过管道将臭气输送到独立的除臭工艺段,处理后高空排放。在除臭构筑物周围5 m内环侧和厂界取样检测,排放气体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二级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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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是广州市最大规模的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通过对1、2期污泥脱水车间除臭系统改造,采用高能离子除臭工艺进行室内除臭,彻底解决了臭气污染问题,使污泥脱水车间完全达到GB 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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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0,(8)
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丙烯酸(酯)年产量很大,其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量不容小觑。丙烯酸(酯)生产废水是重要的废气逸散源,以丙烯酸(酯)生产废水处理站挥发产生的废气为处理对象,设计选用生物过滤+氧化喷淋+活性炭吸附(应急)的组合工艺,处理后废气中氨、硫化氢、苯、甲苯、丙烯酸、丙烯醛、甲醛、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分别降至未检出、未检出、2. 35 mg/m~3、9. 24 mg/m~3、0. 98 mg/m~3、1. 12 mg/m~3、0. 74 mg/m~3、12. 2 mg/m~3和295,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982—2016)要求,实现达标排放。该联合工艺运行成本为0. 003 6元/m~3,运行成本低,处理效率高,可为丙烯酸(酯)生产废水站废气治理工程设计和实施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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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1,(14)
近年来利用火电厂协同处置污泥的项目逐渐增多,污泥火电厂协同焚烧已经成为国内污泥处置的重要方式。但与之矛盾的是,污泥电厂协同焚烧却仍未有行业规范出台。为了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和规范化发展,需对污泥火电厂掺烧的泥质要求、掺烧比,以及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等关键的控制性指标进行系统性的思考。关于入炉污泥泥质的污染物指标,建议可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 24188—2009)的项目和限值进行要求。由于汞的毒性和挥发性,对总汞的限值要求适当严格,应满足总汞15 mg/kg干污泥的要求。关于污泥含水率和掺烧比,建议在煤粉炉掺烧的污泥基本以干化污泥为主,当污泥含水率≤40%且掺烧比≤5%时,对锅炉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影响不大。在流化床中可以掺烧脱水污泥,当污泥含水率≤80%且掺烧比≤10%时,对锅炉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影响不大。关于烟气排放标准,需综合考虑污泥火电厂掺烧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风险,并结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欧盟垃圾焚烧标准2000/76/EC、《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2018)的指标要求。此外,污泥火电厂掺烧后不应影响火电厂炉渣和粉煤灰的原处置或综合利用路径。原则上,污泥火电厂掺烧后产生的粉煤灰,应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进行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危险废物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可按原路径处理和综合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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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生物滴滤床对市政污水泵站产生的臭气进行净化,运行结果表明,生物滴滤床对污水泵站恶臭的特征污染物(H2S和NH3)的去除效果长期稳定在98%以上,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要求;影响除臭效果的主要因素是进气浓度、气温以及喷淋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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