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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编辑向笔者约稿,请我对部分法院审理物业费纠纷案件时判决物业费打折谈看法。在具体案件中涉及的具体事实很复杂,因此,在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不能擅加评论。本文仅就一些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的原则问题谈本人的一些认识供业内参考。  相似文献   

2.
《城市开发》2008,(12):46-46
<正>前不久,天津市一地方法院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公司诉业主欠交物业费的案件中,以物业服务公司服务存在瑕疵为由,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在2008年,法院这种打折交纳物业费的判例已经越来越多,对于物业管理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因为,此前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只要物业服务公司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一般都会判决业主全额给付物业费。  相似文献   

3.
<正>前不久,天津市一地方法院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公司诉业主欠交物业费的案件中,以物业服务公司服务存在瑕疵为由,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在2008年,法院这种打折交纳物业费的判例已经越来越多,对于物业管理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因为,此前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只要物业服务公司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一般都会判决业主全额给付物业费。  相似文献   

4.
鹿钦连 《城市开发》2008,(12):52-53
<正>物业费纠纷是物业服务当中的常见问题,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升级时,个别业主往往把拒付物业费当成自己的"尚方宝剑"。物业费纠纷案件通常事实清楚,法院也往往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但近期,个别法院审此类案件时,以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存在瑕疵为由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从而引发争议。本人认为,法院判决机械适用了  相似文献   

5.
<正>物业费纠纷是物业服务当中的常见问题,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升级时,个别业主往往把拒付物业费当成自己的"尚方宝剑"。物业费纠纷案件通常事实清楚,法院也往往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但近期,个别法院审此类案件时,以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存在瑕疵为由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从而引发争议。本人认为,法院判决机械适用了  相似文献   

6.
谢罗群 《城市开发》2008,(12):47-49
<正>2008年,法院在审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有关拖欠物业费的纠纷时出现了新的动向,即若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存在瑕疵,法院将判决业主打折交纳物业费,而此前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法院一般判决业主全额交纳物业费。这一问题在物业管理行业引起了很大争议,不少物业服务企业纷纷喊冤。物业管理行业的这一动向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它会给行业发展带来什么影响?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如何应对这一新的动向?  相似文献   

7.
<正>2008年,法院在审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有关拖欠物业费的纠纷时出现了新的动向,即若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存在瑕疵,法院将判决业主打折交纳物业费,而此前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法院一般判决业主全额交纳物业费。这一问题在物业管理行业引起了很大争议,不少物业服务企业纷纷喊冤。物业管理行业的这一动向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它会给行业发展带来什么影响?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如何应对这一新的动向?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4,(2)
本文对德国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从专利案件审理法院和著作权案件、商标案件审理法院设置,到专利法院的法官组成和合议庭的组成到专利无效审理程序做了考察,为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寻找参照样本与启示。我国可效仿德国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建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门法院,并从现行的审理模式里思考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院建立构想,并给出在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5,(3)
强制医疗程序可由检察院申请启动和法院依职权启动;在人民法院做出强制医疗决定之前,公安机关的临时性保护措施应属于特殊的强制措施;在审理强制医疗案件时,应采用不公开审理、合议庭审理以及适当条件下的缺席审判等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10.
张三羊 《城市开发》2023,(12):106-107
<正>物业费,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收取的费用。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对于保障住宅小区生活品质、实现物业增值保值具有重要意义。发生物业合同纠纷时,业主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通过强行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解决问题行不通。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两级法院审结的数起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回答。相关案例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在业内引发广泛讨论。无独有偶,安徽省各地市在2023年年末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综合执法进小区、电梯安全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基础设施维修保养、房屋质量安全隐患、  相似文献   

11.
《Planning》2014,(3)
近几年来,结合所在法院的审监庭所审理的再审案件,绝大部分是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其所占比例已经基本上占到全年审理案件的80%以上,发现此类案件的审理在程序上以及实体上仍存在争议和模糊。比如说此类案件应当适用何种法律程序审理,如何适用法律,当事人拥有何种的诉讼权利,是否可以提出反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等问题,这都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制度件的现状情况进行梳理,寻找民事再审发回重审的理论依据,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Planning》2020,(8)
一直以来,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都是基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焦点,而目前我国立法状况不能完全覆盖到股权分割的方方面面,存在着《婚姻法》与《公司法》衔接不畅,立法滞后等问题,在司法方面,不同地域、不同法院层级、不同的裁判依据导致类似案件不能得到一致的认定结果和判决,本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讨论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割问题,进行案件的统计与梳理,希望通过研究能够为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提供一定的参考,并能够为立法者提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当事人在生活中重塑对此类案件的心理预期。  相似文献   

13.
《Planning》2020,(1)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裁判中对合同纠纷案件案由确定方式有4种。经法院释明由当事人变更案由方式,存在有违法官中立等弊端;法院依职权主动确定案由方式,可能违反上诉案件审理范围限制规定。依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力大小确定案由方式与依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确定案由方式,是并行不悖的,为确定合同纠纷案件案由的较佳方式。  相似文献   

14.
《Planning》2014,(4)
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占有一定的比例,其产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未对法院如何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法律依据,导致诸多行政、民事争议交叉案件的审理面临诸多制度性障碍。针对不同的民事、行政交叉诉讼,应对案件的各种因素综合考虑,相应的采取分别审理模式和一并审理模式以有效的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15.
《Planning》2019,(2)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此条规定变相将行政公益诉讼纳入了一般行政诉讼的范围,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属于特殊的允许调解的行政诉讼案件范围——如行政赔偿案件、自由裁量权案件等。对于一般的不适用调解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实务中却是大量存在通过法院协调和解,撤诉结案的情况。虽然这一现象存在规避不允许调解的法律之嫌,但不可否认的是,和解可以带来诸多优势。对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和解可以减轻检察院、法院和行政机关三个公权力之间的矛盾,减轻法院的压力,缩短行政机关采取应有补救措施的时间,有利于更快的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6.
《Planning》2019,(13)
法院申诉案件多,法院信访复查及再审审理工作任务繁重,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申诉当事人累次申诉,本文从法院和申诉当事人两方面进行分析,明确各方面的原因,为减少申诉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7.
《Planning》2017,(15):98-99
社会关系的日趋复杂在带来社会纷争急剧增加的同时也引起了"诉讼爆炸",越来越多的诉讼案件涌入法院,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院审理系统的瘫痪,为解决这一难题,诸多法院对诉讼案件实行了分流简化措施,而法院调解即为其中颇具特色的方式之一,为对其效用予以深入研究,将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考察对象,从制度价值方面对相关问题作出阐释。  相似文献   

18.
《Planning》2019,(31):4-6
近些年来,随着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空前提高以及性观念开放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各基层法院受理的诉讼离婚案件在数量上也随之逐年增加,但法院在夫妻感情破裂之诉的处理上却存在某些方面的缺陷。本文通过对这些缺陷的分析,提出了开设家事专门法院、完善判定夫妻感情破裂标准以及参考和借鉴美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6个月法定等待期的设置,将案件审判后6个月等待期前置这三个建议,以帮助完善我国司法实践在夫妻感情破裂之诉中的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9.
虞青松 《园林》2016,(4):592-597
契税客体是契税行政法律关系变动的基础,法院审理契税行政诉讼案件的裁判基准源自对契税客体的判定。在税法理论上,契税客体有债权行为说和物权行为说两种观点,两种学说下的法律后果完全相反。法院审理契税案件的核心任务是维护契税立法的稳定性。通过对现行契税立法条文的目的解释和民法客体理论检视,可以发现立法对契税客体采债权行为说。面对契税立法缺漏,法院应当恪守"债权行为说",并援引私法规则形成契税行政诉讼的裁判基准。对于房屋预售引发的滞纳金争议,法院应居中将"合同签订日"扩张解释为"竣工验收备案日"做出裁判。对于合同解除引发的退税争议,法院应当依据交易是否已成立来确定税局应否退税。  相似文献   

20.
陈宗贵 《建筑》2002,(11):44-46
一、英国的法律制度 在谈到英国的安全管理制度时,不能不提它的法律制度,因为安全管理制度是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安全管理的法律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普通法(Common Law),二是制定法(Statute Law)。 1.普通法 普通法是基于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的决定,这些决定被记录下来,并成为普通法。普通法最重要的特征是司法判例,即用以前的案件的判决指导以后案件的审理。一般而言,较高一级的法院的判决对于较低一级的法院有约束力。 2.制定法 制定法是通过国会立法的形式所制定的法律,有时也称为成文法。一般而言,制定法优先于普通法,但是在具体的案件当中,普通法的原则是和制定法同时适用的。 二、有关安全的法律 在英国,关于安全的最重要的法律是1974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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