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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工程质量》2010,(1):79-80
去年,全国发生了多起房子倒塌致人伤亡的案件。针对那些直接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12月22日进行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规定,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建设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前不久,我家邻居的围墙突然倒塌,将我家的4个油桶砸坏,180kg高价油全部流失,还浸坏了5t多燃煤,给我家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我找了当地的有关领导,但至今没有解决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办?(读者万利)万利同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你家邻居对自家的围墙负有维修的责任,如果不是因不可抗力或他人过错造成围墙倒塌,自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连续发生的一些房屋、构筑物倒塌事故 ,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 ,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也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于是 ,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以及法学界的关注。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必将对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护国家的利益不受侵犯 ,以及丰富我国民法中的侵权责任理论 ,产生积极的意义。一、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早在 1986年 4月 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 6条规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  相似文献   

4.
尹飞 《建筑》2010,(6):27-28
<正>《侵权责任法》在明确侵权责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对建筑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一、地上物倒塌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责任人《侵权责任法》直接涉及建筑行业的主要是其第86条和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15)
关于小区流浪动物侵权造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应当先确定是否有主体对该流浪动物享有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能力,在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且小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可以追究小区管理者的责任。  相似文献   

6.
顾景 《城建监察》2007,(7):2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  相似文献   

7.
<正>所谓违法建设,在不同时期法律条文上曾经有过不同的称谓:"违章建设""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违法建筑""违法建设"等。1980年,"违章建筑"一词首次出现在国务院《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中。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称为"违章建设",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上提出违章建筑的概念。1990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  相似文献   

8.
城市在迅猛发展,一幢幢多功能建筑拔地而起。现代化为人们提供了便捷与效率,但当它遇上天灾人祸,却又带来了比以往更多更复杂的救援难题。建筑物倒塌事故一般前兆很不明显,突发性极强,允许人员逃生的时间短,极易造成大量人员被困与伤亡;建筑物倒塌极易造成建筑物内部燃气、供电等设施的毁坏,导致火灾发生,尤其是化工装置等构筑物倒塌后,更容易形成连锁反应。在坍塌现场,各种坍塌物缠绕、挤压、掩埋,导致被埋人员的具体方位难以确定;许多建筑物局部残存构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因救助行为破坏支撑结构,形成二次坍塌……  相似文献   

9.
赖明 《建筑》2007,(7):28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相似文献   

10.
在设计中控制结构裂缝的几点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等构筑物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裂缝,造成构筑物的破坏与倒塌,为了控制建筑结构领域里的裂缝产生和扩展,从建筑物的设计阶段就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对结构裂缝的出现和开展进行有效的防治。  相似文献   

11.
建设广角     
建设部颁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设部近日颁布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指出,施工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理建筑垃 圾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该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今后,施工单位对于建筑垃圾的随 意处理往往导致环境污染这一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  相似文献   

12.
《上海城市规划》2010,(3):63-63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相似文献   

13.
《Planning》2019,(6)
自互联网出现以后,发生在网络中的各种侵权问题也层见叠出。相较其他普通的民事侵权而言,网络侵权这一侵权形态似乎更能够引起我们的关注。因网络具有传输速度快、无边界等特点,故由网络侵权引发的损害往往比其他侵权行为更严重。本文以网络侵权的概念着手,进而阐释对网络行为的认定,分析网络侵权责任类型,最后思考解决此类侵权问题的途经。  相似文献   

14.
地震造成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是地表的破坏和建筑物、构筑物的破坏与倒塌。据对世界上130余次伤亡较大地震灾害进行的分类统计表明,其中95%以上的伤亡是由于建筑物、构筑物破坏、倒塌造成的。因此,对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依法进行相应的抗震设防,使其在破坏性地震中不损坏、不倒塌,是避免人员伤亡的关键。建筑设计考虑抗震设计,严格遵守抗震规范,已经成为特别重要的环节。但之前我国机电各专业(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煤气)无建筑物内的管道、风道、电缆桥架的相关抗震设计规范,本规范的编制和实施,完善了我国抗震设计规范体系,保证在结构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机电系统的安全,杜绝次生灾害(火灾等)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15.
《Planning》2014,(6)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就业形式,近年来在我国得到迅速的发展。虽然它优化了企业的用工模式,但由于涉及三方关系,一旦出现纠纷,派遣单位和要派单位相互推诿,导致实践中相关的涉案数量不断增加。《侵权责任法》增加了有关劳务派遣职务侵权责任归属的内容,这项新规定解决劳务派遣职务侵权责任的归属问题,确定了劳动者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害的责任分配规则。三十四条法规引入补充责任制度,并同时确认又用工单位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这是对现有劳动法关于劳务派遣法条的进一步完善,确认了劳务派遣职务侵权责任承担的主体,即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雇主,在此基础上再对二者雇主责任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16.
正引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随着我国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日益增多,有效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解决因其带来的环境问题,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地震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自然现象,即使能够做出有效的地震短临预报,市政工程建设本身的破坏仍无法避免。地震灾害的实例表明,破坏性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主要是由于建筑物、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以及伴随的次生灾害造成的。本文的目的是探讨如何使市政建设建筑物能够有效抵御强烈地震的袭击,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成熟的经验。  相似文献   

18.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优质、快速、安全、低耗"之目的,必须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下面浅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控制要点。一、施工准备阶段控制要点(一)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各参建单位介绍各自责任人、技术方案、质量控制措施等。由监理单位负责记录,各方签认。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第81条明确指出: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权法》指引春江花园业主委员会走上了自治的道路。  相似文献   

20.
《建筑》2016,(23)
正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理责任"与"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在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制度中,有两个行政法规使用了"监理责任"这个十分重要的法律概念,这两个行政法规分别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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