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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食品安全导刊》2019,(29)
<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和安全防控的重要源头。市场销售是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的关键步骤,也是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必经之路。2016年3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施行。《办法》的施行积极推动了长春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深入。同时,在推进《办法》落实过程中,食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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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河北衡水市安平县进一步提升全县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水平,改善全县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环境、完善市场硬件设备设施、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场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落实市场开办者及入场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为强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促进整体提升,该县设立专人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按照提升标准进行建设,并确定安平县王各庄农贸市场作为本地"示范市场"实施重点培树,并实现了"七个一":建立一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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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推进"一品一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食用农产品(除特别注明外,包含食用水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于2018年10月1日起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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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4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记录的运输、贮存、交接环节等基本信息。企业应当建立运输记录管理制度,记录保障食品安全的运输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在交接信息方面,交接环节食品、食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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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2020,(1):150-151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6]8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农质发[2018]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6]163号)精神,加快国家和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以下简称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步伐,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信心。现就加快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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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抽检相关信息,农药残留及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为食用农产品的主要不合格因素。但由于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和消费周期短,检出不合格后进行下架、封存、召回以及原因排查等风险控制措施的时效性不强,溯源较为困难。本文从市场监管角度,分析食用农产品风险因素和风险控制的时效性,探讨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措施和溯源体系建设,促进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的时效性和成果转化率来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