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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我国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工作的逐步推进,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目前,除原有军工企事业单位外,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也已逐步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民口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建设的范围日益扩大,程度逐步加深。这些活动泛称为“民参军”。中央军委、国务院对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非常重视,引导或鼓励民营企业“参军”的各类规章制度陆续出台,如《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指南》等,这些政策为民营企业“参军”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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