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1.
某某同志:您好!2003年,宿州开发区以建设宏信大市场为理由,需拆迁王徐村的我们7户商业用房。该处房坐落在宿州市三八桥南宿怀路(系206国道)西侧,是我们于1987年同时建成的,共占地4.16亩,前有17间商业门面房(面积为381.939平方米),后有数间辅助房和大院落。十几年来,这片房屋一直被当地石油公司、汽修厂租用经营。该房产是我们这几户人家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我们通过调查了解,认为宿州开发区管委会及王徐村委会在拆迁我们的商用房过程中明显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违规行为:——违背政策,欺骗群众,蓄意降低补偿标准,克扣拆迁补偿款。根据2003年3…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