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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某深基坑工程原设计开挖深度为9.1m,采用桩锚支护结构,当基坑开挖至6.5m时,由于设计变更,基坑开挖设计深度增加至14.7m,设计变更后在原已施工完的桩锚支护结构下面再次进行桩锚支护设计施工,对深基坑支护结构的坡顶位移、深层水平位移以及周边建筑物沉降持续监测。监测数据表明:坡顶水平位移随着基坑开挖逐渐增大,靠近建筑物处发展较快,坡顶最大水平位移为0.7mm;下部混凝土冠梁对深层水平位移发展的抑制作用明显,在施工后期,深层水平位移曲线发展为“两端小,中间大”的形状,最大深层水平位移为1.2mm;整个监测过程,附近建筑物未出现裂缝,最大沉降值为0.39mm。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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