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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历史上,北魏、西魏、北周政权对河东盐池的管理,颇多变化,时而设官劝盐,征税通商;时而废除盐池管理机构,放任自流,让商人无税经营。尤其是在北魏时期,无常例,无定制,盐政较为混乱,为后世所戒。不过,北魏——北周时期,都强调"通商货盐",食盐流通较为正常。在处理讼案和护池工程方面,也有可取之处。同时,解池的盐民还创造出了"垦畦浇晒"食盐的新技术,开辟了食盐生产的新途径,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甭代灶户与场商关系的分析,可以看出,于明代后期盐政改革的基础上,清朝政府依然实行盐业的封建主义计划性管理。只是对盐业经济活动的所谓“督饬”,已由过去对产运销之全方位控制转向以地贩运方面的重点控制,正哪时人所讲的,疏于制造而这地运销。后来由于无法解决高度垄断的官商专卖制与市场价值规律之间日积月累的矛盾,清代盐政又最终陷难以自拔的危机之中。  相似文献   
3.
在明朝,按其食盐生产地域,分为两淮、两浙、河东、山东、长芦、福建、两广、云南、四川、辽东等若干盐区,其中,除了池盐、井盐等内地产区外,两淮、两浙、山东、长芦、福建、两广、辽东盐区均属海盐区。海盐区地域广袤,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卤矿资源,煎盐灶户和其他身份的社会成员曾在明代较多地开发盐区荡地,他们不仅利用沿海疆土制造食盐,而且进行大量垦殖,开展农业经营,生产粮草、棉花、果蔬等物品。如此行为,既将食盐制造业与种植业结合在一起,而同时又引发了二者的矛盾和冲突,以至后来导致盐政的改革。  相似文献   
4.
明朝建立以后,朝廷将国防重点放在了北部边疆,强调“九边”(甘州、固原、宁夏、延绥、大同、宣府、蓟州、辽东、山西三关各镇)防务,当然也不放松东南沿海和西南边陲的防备。统治者除了采取政治的、军事的各种手段进行边疆管理之外,还运用了市场管理的经济措施——控制食盐贸易的办法来加强北部边疆和沿海地方的军事建设。朝廷以强制性的方式调整和确定商税的缴纳内容和程序,以期通过盐商的纳税行为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并达到为边疆军事服务之目的。其管理活动较为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相似文献   
5.
清朝河东盐池的生产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河东盐池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古老的盐湖,湖中所产食盐乃是周围地方历代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也是历代封建政府重点控制的特殊物品。盐池的经营与管理,至为重要,事关国计民生。为了保证和加强国家财政税收,清朝政府和历代统治者一样,严格控制河东盐,实行专卖制度。同时为了多产食盐、多收盐税,而又相应地调整和改变了以前的生产方式,采用"官督商办"的手段管理盐池,维持食盐生产。  相似文献   
6.
清政府在河东设置了精简、高效的盐业管理机构,对河东盐的运销实施有效的组织管理。清代,河东盐区的运销制度与全国其它盐区一样,一方面推行严密的掣支办法,另一方面又规定了各引岸盐商的食盐运销路线。清嘉庆末年 在河东盐区局部地方出现的商运民销,成为河东盐政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相似文献   
7.
河东盐运销政策——清代河东盐的贸易问题研究之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政府非常重视盐业政策的落实,强化市场管理,推行官督商销制度,以保证民食,增加国课。为此,清政府严格实行盐引制和引岸制。河东盐运销政策自然也不例外。  相似文献   
8.
所谓引岸制,就是向盐商划分贸易区域,即分配或分割食盐的销售市场,严守疆界,定商定地。引岸制在清代的严格执行,对食盐贸易曾产生过普遍性的消极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盐业经济的正常发展。 引岸制起源于我国五代后周之显德元年(954)的划区销盐法,即在划定产盐场地的基础上,具体规定各商的行盐范围。到元朝时,朝廷将此制先行于江南,当时行盐,“自元至元中,立都转盐司于浙江,而准、  相似文献   
9.
明代前中期,国家实行的盐政之场灶法,专卖制(引课制),是一种封建主义的盐业制度,实为一种片面的、教条的计划经济之管理办法。它随着时间的推移,它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金融、财务形势以及吏治现象的变化,逐渐地与市场交换要求、价值规律发生冲突,矛盾不断尖锐。在这期间,虽进行过几次肤浅的成长,但未能解决根本问题,最终导致盐务废驰。  相似文献   
10.
明代后期,由于国有制盐场地被不断兼并、私占,盐场生产秩序、生产结构变乱,盐业经济受到严重冲击,灶课(盐场生产税)征纳税加困难。加之官盐壅滞,私盐盛行。迫于此种情势,明政府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实行盐政改革,废除官仓改盐法,令商、灶直接交易,改场灶实物税为货币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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