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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辣条”按照方便食品进行管理
摘    要:正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于备受关注的"辣条"的标准、生产和监管做出了进一步明确。《公告》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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