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认定及刑罚适用 |
| |
引用本文: | 王文哲.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认定及刑罚适用[J].大众用电,2013(5):7-8. |
| |
作者姓名: | 王文哲 |
| |
作者单位: | 陕西省太白县供电分公司 |
| |
摘 要: | 1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定义、立法和特征定义: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破坏电力设备造成或者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立法: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
关 键 词: | 电力设备 严重后果 危害公共安全 有期徒刑 破坏 社会公共安全 易爆设备 犯罪行为人 刑法 死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