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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有瑕疵 物业费交纳可酌减
作者姓名:张庆东
作者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摘    要:<正>一个瑕疵物业服务被判打折交费的案例2005年1月,陈先生等人购买了厦门市某小区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2005年4月1日,开发商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委托其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该协议对物业管理的服务标准

关 键 词:业主  物业小区  服务标准  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合同  酌减  陈先生  瑕疵  服务公司  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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