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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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青.福建: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J].中国食品,20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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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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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推进"一品一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食用农产品(除特别注明外,包含食用水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于2018年10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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