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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洪泽湖水行政“省管”的法律思考
引用本文:左顺荣.实现洪泽湖水行政“省管”的法律思考[J].水利发展研究,2008,8(5):30-32.
作者姓名:左顺荣
作者单位:江苏省三河闸管理处,江苏,洪泽,223100
摘    要: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涉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洪泽湖开发利用、管理保护方面存在冲突。通过分析有关法律,提出如下思考:省政府设置洪泽湖管理派出机关,修订《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利用现行法规规章拓展省属工程管理处的管理范围,利用《洪泽湖保护规划》强势行使洪泽湖行政管理权。

关 键 词:水资源管理  流域管理  行政区域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  涉水行政主管部门  洪泽湖
文章编号:1671-1408(2008)05-0030-03
修稿时间:200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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