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四措施推动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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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松柏.泸州市四措施推动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J].四川水利,2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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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松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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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用水户协会可以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缺位”、管理责任不清、工程寿命周期短、农户受益时间不长等实际困难和“政府管理难、群众参与难、投工投劳难、水费收缴难、运行维护难”等问题。泸州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四措施,深入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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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用水户协会 协会建设 泸州市 农民 水利工程管理 管理责任 寿命周期 政府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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