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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起火,财产被毁,责任由谁担
引用本文:江伟,梁书文,魏振瀛,龙翼飞.冰箱起火,财产被毁,责任由谁担[J].商品与质量,2005(42).
作者姓名:江伟  梁书文  魏振瀛  龙翼飞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庭长,博士生导师 教授,副院长 博士生导师 教授
摘    要:案情简介2003年5月4日,董某在某商场购买由A厂生产的冰箱一台,同月8日又购得一部B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一个月后的一个周末,董某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发现冰箱起火。怀疑是冰箱电路出现故障,高温下导致冰箱起火。幸好董某发现及时,除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外,未发生重大火灾。事后,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某商场、A冰箱厂和B公司,要求三家单位赔偿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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