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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高压电厂主蒸汽管系寿命鉴定若干问题的看法
引用本文:魏正良.关于高温高压电厂主蒸汽管系寿命鉴定若干问题的看法[J].黑龙江电力,1984(2).
作者姓名:魏正良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电力工业局
摘    要:目前我国高温高压电厂主蒸汽管道寿命鉴定工作已由第一、二轮(运行10、20万小时)进入第三轮(25万小时左右),并向管系的寿命鉴定发展。本文提出了直管段、铸件、弯管应各有侧重进行鉴定的想法,并对判废标准提出了商榷意见。我国的高温高压电厂主蒸汽管道寿命鉴定工作开始于七十年代初期,当时列为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由水电部选择超过运行十万小时、有代表性的四个高温高压电厂(富拉尔基、北京、吴泾、青山热电厂)作为部的重点进行管道材质鉴定,并分别得出了可以运行15~20万小时的鉴定结论。通过生产实践检验证明:其结论是完全正确的。这项成果曾荣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励。从81年到83年又对这四个点的管道材质进行了第二轮(接近20万小时)鉴定,并分别作出了可安全运行至22~26万小时的结论。再一轮的管道鉴定工作又已开始。目前我国约有400台高温高压机组的管道面临超设计运行问题1]。运行厂迫切要求对管道系统进行鉴定,而不要仅限于直管段的材质鉴定。我国对高温管道进行了十多年寿命鉴定研究工作,已积累不少经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管道检验导则、规程和规定。近年来与国外的技术交流也有加强。为此,把管道鉴定工作提高到整个管系的鉴定不仅是生产上迫切需要,而且从技术上也具备了可能性。以下就高温高压电厂主蒸汽管系寿命鉴定的若干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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