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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斯大林商城不服消防监管遭处罚
摘    要:7月5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对无视消防法规的斯大林路商城处以罚款,并将商城法人代表赵栋俭依法拘留。 大连东源企业公司和辽宁省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利用斯大林路110号俄式旧办公楼改建的商城,总面积2000多平方米。该商城在改建装修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经消防监督机关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是该建筑为4级砖木结构的易燃建筑,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不能改为商城;二是装修中使用了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降低了耐火等级;三是电气线路敷设达不到防火要求。 对此,公安消防部门从4月中旬开始,先后两次下达《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等法律文书,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施工,并在4月末将主要房间及配电室查封。但该商城不予重视,撕下封条继续施工,于5月20日强行开业。 依据消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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