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执法以人为本 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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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新生.坚持执法以人为本 营造和谐执法环境[J].城建监察,2007(4):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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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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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坚持以为人本,实行和谐行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本质要求。湖南省郴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管执法工作中,注重突破“就城管论城管”的传统思维模式,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到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总体框架内,在推行和谐管理与和谐执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与实践,取得了好的效果。主要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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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法环境 和谐 以人为本 行政执法工作 社会主义 城市管理 思维模式 郴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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