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意见(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二日第四次会员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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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元枸,卢万明,王建伦,周振德.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意见(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二日第四次会员大会通过)[J].中国氯碱,19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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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元枸 卢万明 王建伦 周振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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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化工厂,葛店化工厂,北京化机厂,沧州化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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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受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主席团委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协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和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对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向大会汇报如下: 1.这次会议应到会员119个,因公请假17个,没有到会5个,实际到会97个。本次应参加选举的会员单位代表为9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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