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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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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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改革粮食补贴方式,实行对农民直接补贴。为使各级干部、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政策,共同关心和支持改革,便于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从2004年起,将国家现行通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间接给予农民的补贴,直接补给农民;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购销市场,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市场机制,自主经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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