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贯彻《防汛条例》 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纪念《防汛条例》颁布一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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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德坤.进一步贯彻《防汛条例》 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纪念《防汛条例》颁布一周年[J].治淮,19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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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德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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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防总办公室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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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1年7月2日,正当我国淮河、太湖、长江中下游部分支流发生较大洪水的关键时刻,李鹏总理签署的国务院第56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对于我们夺取去年抗洪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防汛条例》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与水灾作斗争的经验的总结和法规化。进一步宣传贯彻《防汛条例》,增强全民防洪意识,对于动员全社会参与和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结合《防汛条例》的学习和今年的防汛形势特点,我认为要特别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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