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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通告
摘    要:为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保证建筑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和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配署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检查,加强使用维护常识教育,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施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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