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然”要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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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向阳.“想当然”要不得[J].化工安全与环境,2011(15):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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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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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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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每当看到化工行业发生的那一幕幕事故,我想到的不是事故的悲壮,也不是事故背后的凄惨,而是发生这些事故的内在原因,有违章作业的、有未办理票证的、有登高不系安全带的、有安全意识的不强的。为什么有防护器材没有充分利用,为什么票证审批没有严格把关,为什么既定的措施没有得到落实,到事故发生时,才后悔莫及。从内心讲,我同情那些发生事故的受害者,同时也痛恨那些造成事故的违章者。从这些事故当中,我看到了“想当然”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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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故发生 化工行业 违章作业 安全意识 防护器材 安全带 受害者 违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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