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水法》论水资源保护三项重要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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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达,汪明娜.从新《水法》论水资源保护三项重要管理制度[J].人民长江,2003,34(7):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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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达 汪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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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51 2.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湖北,武汉,43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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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介绍新<水法>水资源保护的重要管理制度(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取水许可水质管理)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制度是一项政策性与技术性很强、影响面很广的工作,针对长江流域有关问题,阐明制订<长江委实施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细则>的紧迫性、编制原则和基本内容;作者结合该项工作的实践,探讨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对国家与时代要求所负的使命,及对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执行单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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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法 水资源保护 取水许可 水质管理 长江流域 |
文章编号: | 1001-4179(2003)07-0012-03 |
Learning new 《Water Law》 and considering on 3 important systems about water resources prote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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