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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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修栋 冯东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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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39条、第40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针对单位重点场所或部位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依据灭火战斗的指导思想、战术原则以及人员、设施情况而拟制的灭火疏散行动方案,与消防部队灭火作战计划、灭火演习方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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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 灭火措施 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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