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工程造价管理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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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小兰.中外工程造价管理比较分析[J].中华建设,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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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小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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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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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职能 我国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既是宏观管理的主体,也是政府投资项目微观管理的主体。从宏观管理角度,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有一个严密的组织系统,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规定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它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组织制定经济定额和行为定额;制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提出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审定等。 在国外,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主要采用间接手段。对政府投资项目和私人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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