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新的《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 |
| |
摘 要: |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于去年8月联合发布《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6]111号,下称“新办法”)。据专家分析对比新老办法.新办法具有三大变化;其一是享受退税的企业范围缩小;其二是享受退税的项目范围采用新的判定标准;其三是享受退税设备的范围得到放宽。另新办法规定: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
关 键 词: | 外商投资项目 国产设备 管理 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改委 投资总额 企业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