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劳动合同法》中工会的职权简析
引用本文:傅杰.《劳动合同法》中工会的职权简析[J].江西电力,2013,37(3):34-35.
作者姓名:傅杰
作者单位:江西省检修分公司
摘    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既是工会的基本职权,也是工会的基本职责。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可以说是迄今为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以外对工会职权规定得最为详细的法律。2012年12月28日在京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该法在劳动者权利的保护、用人单位的义务等方面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被赋予了更多的民主参与权利,笔者认为,该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在于其对工会职权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认识: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工会法  重大事项  规章制度  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工合法权益  集体合同  劳动者权利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