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夫曼法采观今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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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围绕审知法采的连系性,考夫曼将演绎、归纳、骈推与比类连成体系。其中,演绎为仆,比类是首脑,归纳辅佐,骈推守护清白。演绎在审判训疏与说服总系统中是协和元。考夫曼归纳观的归宿是对旧的律意说服的重新组织。其创新点是说服的三阶式。他的贡献是以逻辑组织连系骈推与演绎。考夫曼认为,法采进程的本质不是逻辑推合,而是比较。律令的颁布与司法中逻辑组织的相似性在于其比类基础。考察了考夫曼比较点的选择后显示,不可抹煞两领域之间的红线。认为考夫曼的重大贡献是将比类引入审判陈说的总组织,它是原省、衡议后的第三元。在论述的基础上,为比类设定了两则对行的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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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采的连系性 推合 比类的内外正合 准法 |
文章编号: | 1671-0924(2007)10-0001-11 |
收稿时间: | 2007-08-16 |
修稿时间: | 2007-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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