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专项用费返退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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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成都市墙体改革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于1995年3月以成墙领〔1995〕第02号文件,发布了《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专项用费返退实施细则》.内容如下;第一条 为了做好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专项用费(以下仍称“墙体基金”)的返退工作,鼓励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根据《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返退和使用办法》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墙改办”)缴纳了墙改基金的建设单位.第三条 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墙改基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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