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与"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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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甘文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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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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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推行"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一种创新。 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建设经理制(CM)。CM是业主委托建设经理来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费用。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单位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采用CM进行项目管理,关键在于选择建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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