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以法律的名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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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新里,王新亚,时香丽.环保,以法律的名义[J].中国三峡建设,2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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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新里 王新亚 时香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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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的举行倍受关注。会议以2744票赞成,117票反对,99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国第六次行政机构改革方案。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调整变动机构15个,减少正部级机构4个。其中,环境保护部等5个新部门的组建尤为引人注目。而在此前不久的2月28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刚刚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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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机构改革 环保 法律 环境保护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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