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保护、生态恢复与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机结合体,近年来已经成为中国政府部门宣传、建设的重点和学术界研究的热点。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明确提出:在不具备建立自然保护区条件的湿地区域,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建立湿地公园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护管理,扩大湿地面积,提高保护成效,并将湿地保护列为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为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促进湿地公园健康发展,国家林业局2005年下发了《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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