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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部门军品配套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摘    要:第一条为维护军品配套科研生产秩序,确保军品配套产品质量,提高军品配套科研生产整体水平,满足武器装备发展需要,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民用部门军品配套科研生产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范围是,民用部门科研生产单位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提供的专用配套分系统、零部件和材料。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经济实力的单位积极创造条件,承担军品配套科研生产任务。第三条持有军品配套许可证的单位方可承担军品配套科研生产任务。第四条民用部门军品配套科研生产许可证发放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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